? 信網5月24日訊 2016年9月剛交了房,正處于裝修的高峰期,但青西新區深港城小區的業主卻突然看到一則物業公告,稱6月1日之后,沒有購買或租賃車位的業主將不能開車進小區,其中一個車位300元/月。青島新時代物業服務公司(以下簡稱:青島新時代物業)表示,由于地上車位只有85個,裝修期間小區車輛已經達到了200多,隨意停車及占用消防通道問題十分突出,因此才限制出入。至于地下車位租賃費用,則是由開發商青島深港基業投資有限公司決定。
裝修期間不租車位不讓進
從2016年6月延期到9月,位于江山南路519號的深港城終于交了房,目前正是業主陸續裝修的時期,但市民崔女士卻發現了另一個問題,6月1日之后,沒有租賃或購買車位的業主將不能開車回小區,而車位租賃及服務費為300元/月。
根據這份5月19日貼出的通知,青島新時代物業表示,目前小區西門道閘系統已安裝調試到位,自2017年5月19日至5月31日試運行。
試運行期間,除購買車位和租賃車位的業主可以憑權限自動出入,其余車輛全部登記進入。6月1日正式運行后,無車位業主將不能進入小區,地下車位租賃費300元/月,其中包含50元車位服務費。
業主質疑車位費過高
“物業有權這樣做嗎?300元/月的車位費又是誰定的?”崔女士認為,物業作為服務單位,無權限制業主出入,而且她打聽了一圈,朋友小區的車位費都沒這么高。
信網聯系了青島新時代物業,工作人員表示,起初開發商的意思是僅出售車位,但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考慮業主需求,開發商最終允許租賃車位,相應價格也由其制定,物業只是執行者。
“由于地上車位只有85個,裝修期間小區車輛已經達到了200多,隨意停車及占用消防通道問題十分突出。”工作人員表示,為了業主安全,物業正在做問卷調查,看業主是否同意有償使用地上車位。
車位費需根據產權決定
據了解,深港城一期共包含住宅樓14棟,其中10棟高層,4棟小高層,總戶數1834戶,車位1534個,車位配比1:0.8。售樓處表示,目前二期即將開盤,車位價格還未確定,一期地下車位的售價為負一層10萬,負二層7萬,目前已經售出了幾百個。
但對于價格的制定,工作人員表示并不清楚,將聯系領導回復,但截至發稿,信網未得到回復。
對此,黃島區物業辦公室的工作人員表示,根據物價局《青島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若車位產權歸開發商,則執行政府指導定價,車位租賃費不得高于300元/月,若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則要看物業服務合同。
信網全媒體記者 劉裕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