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5日起,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在全省組織開展為期半年的打擊囤房炒房專項行動。在此次行動中,省住建廳明確開發企業不得通過商品住宅高價裝修、捆綁銷售高價車位(庫)及儲藏室等變相漲價的途徑躲避價格管控。
然而在島城,還是有個別房地產開發商私自捆綁車位銷售。 “我去秀蘭禧悅都項目看房,置業顧問告訴我目前在售的工程抵賬房,買房時必須要買一個40萬元的車位。 ”市民張先生撥打早報地產家居熱線82933529投訴說。
變相加價市民不滿 張先生告訴記者,他每天乘坐公交車出行,并沒有買車的打算,所以車位對他來說沒有太大的用處。 “如果價格低也就無所謂了,但問題是現在每個車位40萬元,已經遠遠超出了車位真實的價值,開發商就是在規避價格管控,變相加價。 ”張先生說。
接到張先生的電話后,記者第一時間來到位于金華路的秀蘭禧悅都項目,發現該項目建筑主體已經基本完工,售樓處內人氣不高。看到記者進門后,置業顧問向記者介紹了在售房源的情況。頂樓和底層價格在1.7萬元/平方米左右,中間戶的價格已經達到了2萬元/平方米左右。同時,如張先生投訴的一樣,如果想買房還需要購買一個40萬元的車位。當記者提出質疑后,置業顧問表示這些都是工程抵賬房,捆綁車位是工程方的要求。隨后,記者亮明身份表示要采訪相關負責人,置業顧問表示負責人不在現場,記者可以下周再約采訪。
延期交房業主喊苦 除了車位問題,買了房的業主也有自己的煩惱。 “原本這秀蘭禧悅都一期應該在2016年的12月31日交房,但是現在卻延期半年,看目前的狀況即便到了今年6月30日還是交不了房。 ”業主小杜(化名)投訴說。小杜原本想按時收房趕緊搬入新居,但是延期交房后,他還要多支付半年的租房費用。最讓他感到郁悶的是,購房合同中有一條免責條款,開發商在約定原因內延期交房半年還不需要支付任何賠償金。 “現在二次延期基本成了定局,我們擔心開發商還會利用合同中的一些條款來免責,不支付給業主任何賠償。 ”小杜說。
對于該項目存在的兩大問題,記者最終采訪到項目負責人于先生。于先生承認目前房源存在住宅捆綁車位銷售的情況,但是同時辯稱這并不是開發商的行為。他表示,開發商銷售已經在去年年底結束,剩下的部分房源都以工程抵賬的方式抵押給了建筑公司。現在置業顧問只是在幫助建筑公司銷售房源。于先生還告訴記者,目前秀蘭禧悅都項目一期已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內容,但是因為某些特殊原因,秀蘭禧悅都項目暫時無法開展規劃及環保驗收,進而無法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因此秀蘭禧悅都項目一期正式交付期延至2017年6月30日前,具體的交付日期還需另行通知。目前,該公司正在向相關部門協調推進。對于違約,于先生表示該公司將信守承諾,嚴格履行《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對于業主關心的是否支付違約金的問題,于先生表示已經向總公司轉達了業主的意愿。
律師說法:工程抵賬房理由不成立 對于開發商銷售工程抵賬房的說法,大成律師事務所的王文濤律師認為不成立。因為開發商作為產權人,在經營中抵押房產是正常行為,但是開發商銷售時必須解押才行。“不管是什么單位銷售商品房,都要遵守國家相關法律。商品房捆綁銷售車位的行為,涉嫌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的相關法律規定。”王文濤律師說。我國《反壟斷法》第十七條規定,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從事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其中包括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同時,《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
對于秀蘭禧悅都的問題,記者撥打了青島市政務熱線12345,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將立即聯系所在區監管部門進行調查。如果你遇到開發商銷售商品房過程中,違法捆綁銷售地下室、車位的情況,可以撥打早報地產家居維權熱線82933529舉報。 本報記者
[編輯: 鹿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