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題:房屋租賃未登記備案將受處罰
5月9日,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吳曉航書記做客青島政務網 “在線問政”欄目,就“房屋租賃管理專題”與廣大市民進行在線交流。據悉,對于逾期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將給予相應的處罰。
吳曉航介紹,房屋租賃辦理登記備案是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依據國家規定,房屋租賃應到房屋租賃登記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九條規定,房屋租賃合同訂立、變更、續租和終止的,租賃當事人應當在30日內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登記不僅是加強房屋租賃市場管理的有效手段,而且是維護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減少房屋租賃糾紛、以及維護社會治安的必然要求。登記過程中,工作人員會對租賃雙方進行多項審查。如對租賃雙方身份的審查,對出租房屋真實情況的審查,對出租人資格的審查,以及對合同內容合法性的審查等。
記者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獲悉,在目前的租房市場上,仍有不少出租房屋未曾辦理過登記備案,對于逾期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將受到相應的處罰。違反規定的,由房屋租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個人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單位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青政辦發[2010]23號文件的規定:房屋管理部門要依法加強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管理,在辦理房屋轉讓、抵押登記環節,要查證房屋租賃內容,保護承租人和抵押權人的合法權益。據悉,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不收費。
青島市區目前有四個對外服務窗口辦理此業務,分別是:巫峽路9號市房地產登記中心一樓大廳33號窗口;南京路236號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市北登記一處21號窗口;重慶南路120號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市北登記二處;峰山路117號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李滄登記中心31號窗口。(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李德銀)
[編輯: 鹿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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