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1日,高青縣蘆湖派出所接到熱心群眾舉報稱,有人在高速路上裸奔,并且絲毫不避諱過往車輛,非常危險。民警接警后,全速趕往事發路段,在濱萊高速距離高青北出口約2公里處,看到了驚險的一幕。
一名男子正在高速公路上來回踱步,全身上下一絲不掛,一手叉腰,一手拿著一根皮腰帶,邁著四方步朝著四周指指點點。這時,正有一輛正常行駛的重型貨車行駛至距離男子約500米的地方,雖然貨車與男子并不在一個車道上,但是民警意識到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便立馬通過喊話器提醒貨車減速。果然,裸身男子看到貨車靠近,絲毫沒有膽怯,反而上前迎上貨車,多虧貨車司機在民警的提醒下提前減速,并及時在男子身前剎住了車。
民警當即拉響警笛,并下車示意后面的車輛減速停車,同時安置警示標示,然后迅速上前抓住裸身男子,準備將其帶上警車。誰知裸身男子竟然罵聲連天,不愿意配合民警離開現場。而民警深知情況危急,一旦后面有車剎車不及,將會發生連鎖追尾事故,于是將男子帶到了警車邊上。男子似乎也有些害怕,終于老老實實地上了警車。民警立馬開車離開,讓高速公路重新恢復正常通行。而裸身男子上車后絲毫沒有收斂,堅決表示要下車找人,并稱這個人就藏在高速公路上,自己不能就這么走了。民警只好不斷地安撫男子的情緒,并通過嘮家常的方式了解到了男子的姓名及家庭住址。
民警將男子帶到派出所,找了一張床單給男子圍上,但是男子并不領情,扔掉床單大搖大擺地在派出所里轉悠起來。前來辦理業務的群眾,特別是一些女同志,看到這一幕,不禁用手擋住了眼睛。民警則迅速與男子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取得聯系,經查,男子所提供之姓名、住址屬實,且確有精神障礙。民警當即用床單將男子圍住,并再次將其帶上警車,用言語穩住其情緒,將其安全送回家中。男子的親人告訴民警,該男子不管春夏秋冬,經常光著身子就出門亂逛,但沒想到這次居然跑到高速公路上去了,多虧民警及時趕到才未至釀成慘劇。
警方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之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他人傷亡的情況下,監護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這次裸身男子在高速公路上釀成大禍,監護人所要承擔的賠償責任恐怕將是一個天文數字,所以提醒精神病人的監護人一定要盡到監護義務,妥善看護未住院治療的患者,按照醫囑督促其按時服藥、接受隨訪或者治療。否則一旦發生意外,監護人將難逃其責。(通訊員 呂匯川 高文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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