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11點半左右,在火車站附近,一
裸男在路上旁若無人地奔跑,很多市民看到了這種行為,連稱接受不了。
“當時我正下公交車,準備回家,看到一男子在路上一絲不掛地奔跑。”市民方先生說,“當時是11點半左右,男子正在海港路自南向北向火車站那邊跑,隨后左轉進入北馬路?!?br>
“該男子奔跑起來擺臂等動作,跟平時跑步的節奏和姿勢是一樣的,只是有時候會在原地轉幾圈,感覺他精神上應該沒有問題,開始還以為這人是搞藝術的,后來感覺不太像?!狈较壬闷鹗謾C拍了幾張照片?;疖囌救肆髁看?又趕在周末中午,當時很多市民都看到該裸男在奔跑。
“我個人覺得不合適,特別是在火車站這樣人流密集的地方,不贊同這種行為?!辈簧偈忻癖硎窘邮懿涣寺惚??!?br>
記者聯系了山東鼎然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修渤,李修渤說,裸奔這種行為要分場合和人物情況,若該人沒有精神問題,在人流量較大的時間段和地點裸奔,若情節嚴重就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相關的處罰。(記者 蔣大偉 實習生 申童)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