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江德斌
共享單車的消費群體中出現了小學生。記者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明確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3月19日《北京青年報》) 由于很多小學生年齡未滿12歲,身體發育遠未成熟,自控能力較弱,給騎行共享單車帶來一定風險。對此,社會各界應予以重視,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此類行為,以保障孩子們的生命安全。
此前,很多家長并不知道還有相關法律規定,騎自行車的機會也比較少,但在共享單車大規模運營后,小學生騎車問題開始凸顯。家庭教育是防范孩子違法使用共享單車的核心,家長要負起監管責任,更要以身作則遵守法規。對共享單車平臺來講,也要采取措施,在車身上添加提醒,告知12歲以下孩子不得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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