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王學義
根據新消法精神,公益訴訟本來就應該是一個有力的司法武器,使消費者組織為受傷害的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伸張正義。而要求不法經營者支付賠償金,則讓公益訴訟長出了牙齒。 3月12日,記者從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以下簡稱‘廣東消費委’)獲悉,全國第一宗“消費公益賠償之訴”近日打響。李某文等20名被告,違法生產、銷售病豬、死豬,并對售賣的豬肉噴灑有毒有害液體進行保鮮,性質惡劣,嚴重侵害了消費者權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廣東消費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擔賠償金1006.2萬元。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3月12日《羊城晚報》) 本次訴訟的突出意義在于,這是全國第一宗賠償性消費公益訴訟,代表消費者提出了上千萬元的懲罰損害賠償訴求。新消法實施至今已有3年,各地的消費公益訴訟案陸續進入人們視野,但整體數量并不多。其中,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者震懾力不足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法律沒有明確消費公益訴訟的賠償訴求,此前也沒有先例。少了這一點,某些不法分子就感受不到“肉疼”。
應該說,本次訴訟也是相關部門良性互動的體現。早在2015年8月13日,深圳警方與市場稽查局聯合執法,抓獲了李某文等20人。2016年11月,深圳市檢察院建議廣東消費委對被告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隨后,廣東消費委多次與廣東省檢察院、深圳中院、深圳市檢察院、羅湖區檢察院及財政管理部門進行溝通交流,廣泛聽取法律專家和維權專家意見。最終在各方支持下,跨越了法律依據確定、證據調查獲取、賠償數額核算、賠償金處置等難點問題,率先在全國提起第一宗消費賠償性公益訴訟。
民以食為天,銷售病死豬并在豬肉上噴灑有毒液體,這樣的違法犯罪行為令人切齒,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本次公益訴訟所提起的千萬元賠償金,將有力打擊食品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警示行業中的居心不良者——誰戕害消費者健康安全,就讓誰傾家蕩產。而且,本次訴訟還要求被告在省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實實在在抓住了民心,也真正抓住了消費公益訴訟的精髓。既維護了廣大消費者的切身利益,也震懾了食品經營者,有利于肅清消費環境,促進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在3·15前夕,本次公益訴訟無疑會令廣大消費者振奮。根據新消法精神,公益訴訟本來就應該是一個有力的司法武器,使消費者組織為受傷害的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伸張正義。而要求不法經營者支付賠償金,則讓公益訴訟長出了牙齒。對于廣東消費委的這一創舉應該給以點贊,本次消費公益訴訟案件也將成為一個標桿,促進我國消費公益訴訟制度不斷完善。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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