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晏揚
國家食藥監局近日發布《網絡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網絡訂餐商戶應當具有實體店鋪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超范圍經營,否則將面臨最低5萬元的罰款。(2月14日《新京報》) 有網友認為,網絡餐飲的優勢之一就是價格實惠,而這種價格實惠,正是緣于很多外賣餐館沒有實體店鋪,無須支付昂貴的租金。何況,網絡餐飲主要提供外賣服務,并不需要實體店鋪。
但是試想一下,如果網絡餐飲不需要實體店鋪,那么任何人都可以在任何地方炒菜做飯,然后通過網絡叫賣。如此,網絡餐飲將處于混亂無序的狀態,食品安全毫無保障。鑒于此,對網絡餐飲的監管應該比對線下商家更嚴格,這既是為了維護消費者的飲食安全,也是為了規范和促進網絡餐飲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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