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戴先任
浙江醫保個人賬戶可以“家庭共濟”,這是醫保制度的一次很大的進步,能更大程度地發揮醫保作用,提高醫保資金的使用效率。醫保的個人賬戶資金屬于個人所有,雖不應進行倒賣牟利,但給家庭成員共享,可以避免醫保資金的浪費。 1月9日,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通報了該省醫保個人賬戶活化政策,明確個人賬戶歷年資金可用于支付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配偶、子女、父母的醫療保障費用。浙江省也成為國內率先出臺政策允許家庭成員之間醫保資金進行共濟互助的省份。(1月10日《中國青年報》) 家庭成員之間不能共享醫保資金,醫保資金沒能做到“物盡其用”,使用效率不高,這是醫保制度實施以來一直與其相伴相生的問題。比如2016年浙江省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收入229億元、支出183億元,當年結余46億元,累計結余360億元。曾有統計數據顯示,到2012年底,全國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累計結余7644億元。不僅醫保資金使用效率不高,醫保在很多方面也不能報銷。雖然廣州、深圳等地有規定,參保人醫保卡里的錢可以給家人使用,但卻又設置一定限制,極大地限制了醫保效力的發揮。
因為醫保卡給家人共用,還發生過使用人因此獲刑的案例。如2015年,就在浙江諸暨市,患有高血壓的鄒某,讓女兒用丈夫老周的社保卡買藥,合計報銷11376.64元,結果母女倆雙雙獲刑。這讓人看到了醫保制度與法律的“無情”。
浙江醫保個人賬戶可以“家庭共濟”,這是醫保制度的一次很大的進步,能更大程度地發揮醫保作用,極大地提高醫保資金的使用效率。這樣也更合情合理,醫保的個人賬戶資金屬于個人所有,雖不應進行倒賣牟利,但給家庭成員共享,可以避免醫保資金浪費,也能有利于醫保卡持有人盡到對家庭其他成員的相互扶持、贍養或撫養等責任與義務。
另外,有的醫保報銷比例高,讓持有人的個人賬戶有大量結余,有的醫保報銷比例卻很低,甚至無法解決持有人的基本醫療需求。對此,也應拉近兩者間的差距,提高醫保報銷比例,體現醫保制度的普惠性、公平性。
浙江的做法,開了家庭成員可完全共享醫保資金的先例,這也拓展了醫保“應保盡保”的范圍,值得各地借鑒與推廣。醫保本是利民惠民的政策,只有變得更合乎“人情”,提高使用效率,能盡最大可能地惠及民眾,才能更加彰顯其價值。其他的利民惠民政策也是如此,不能死搬教條,不能一成不變,要能以民眾權益為導向與旨歸,要在實踐中對制度進行糾偏、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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