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贊助商的球鞋都要被擋標。
半島記者 邢成博
CBA聯賽向來是體育圈內的話題制造者,只不過這一次話題來得早了一些。新賽季CBA剛剛進行了一輪比賽,球鞋的爭論就被炒上了熱搜榜。在穿著耐克球鞋被禁賽一節之后,新疆隊的周琦在網上發聲公開質疑CBA逼球員穿李寧球鞋的問題。無獨有偶,王哲林也發出了同樣的呼聲,而這邊剛回歸的易建聯也在球鞋問題上向籃協討要特殊待遇。一時間鞋的問題席卷了整個CBA。不過,籃協回應不穿指定裝備將給予停賽處罰,籃協的態度越發強硬了。
周琦王哲林炮轟國產球鞋 “今天在賽場被告知,如果我不穿贊助商的鞋就要判我技術犯規,然后被禁賽。我為什么被剝奪了穿自己鞋的資格,到底誰可以來保護球員的利益?受傷了誰來負這個責任?整個一個夏天都在備戰和比賽,為國效力是我的最高使命,而我只是很單純地希望我的腳可以在比賽中得到保護。”10月30日晚,周琦在自己的微博上寫下這樣的文字,原因就是新疆隊揭幕戰上原本計劃首發出戰的周琦,因為拒絕穿著聯賽指定贊助品牌的戰靴,被賽場監督禁止出場,直到第二節他換回了李寧球鞋之后才重新獲得登場資格。賽后心里委屈的他直接在微博上拋出這樣的言論。類似的情況在福建隊的王哲林身上也發生了,盡管他穿上了李寧,卻在賽后發牢騷,“為什么我必須換掉贊助商的球鞋才能上場打球。對于這個情況我非常失望。過去一年多我一直在不停地努力恢復腿傷,無論是訓練、比賽還是備戰里約奧運,我都需要一雙合適的球鞋去保護我,真心希望各方可以考慮我們運動員的切身感受!”這兩條微博已經將球鞋的問題推上了風口浪尖,但是易建聯又給這事火上澆油。11月1日,媒體爆出廣東隊向籃協提交了申請,希望為易建聯申請非贊助商指定的特定用鞋,這件事被曝光后,CBA鞋的問題徹底被炒作起來了。
“球鞋矛盾”終于迎來總爆發 其實關于球鞋的爭議年年都有,只不過任何一年矛盾爆發得都沒有今年這么徹底。2012年李寧與CBA簽下5年20億的天價長約,要求參加比賽的球員均穿著李寧球鞋,這個規定實行的第一個賽季,就有很多人堅持不穿李寧,最終按照合約處罰金累計到150萬元封頂,李寧也就沒有限制球員的理由了。
后來幾個賽季球員們和贊助商想出了解決方案,幾大運動品牌可以出錢為旗下一定數量的運動員“贖腳”,獲得“贖腳”權的運動員無需穿李寧球鞋,但需要用膠布遮擋住球鞋商標。先是12名球員被“贖腳”,隨后減少到5名,這個賽季是李寧和CBA20億合約的最后一年,李寧和籃協終于出臺史上最嚴格贊助商保護規定,要求所有球員必須都穿著李寧球鞋才能上場比賽,否則不允許上場,會被判技術犯規直至禁賽。在這樣毫不通融的條件之下,周琦真真正正“觸礁”了,耐克贊助的他自然站出來反對,王哲林也是耐克贊助的球員,加上耐克贊助的易建聯,幾名一直享受著“贖腳”特權的球員這個賽季被告知特權被收回,發表反對的言論也是情有可原。
籃協稱違規不穿就禁賽 相比于此前受到反抗之后的變通,這一次籃協似乎鐵了心要維護贊助商的權益,在回應周琦和王哲林的言論時候,籃協的相關負責人口氣比較強硬。“周琦說在賽場被告知不穿贊助商球鞋就判技術犯規,其實早在今年7月份我們就已經下發過通知,要求所有CBA的本土球員本賽季都必須穿贊助商李寧的球鞋參賽,比賽當天上午各場次的技術代表再次向各球隊強調過,所以不存在到了賽場才被臨時告知的情況。而且聯賽絕大多數球員穿李寧鞋參賽都有健康方面的良好記錄,對于個別球員還進行了個人鞋型的定制,因此不存在穿李寧的球鞋會增加受傷風險的說法。”也就是說,籃協并不認可兩位球星所說的穿李寧腳就受不到保護的言論。
此外,籃協再次重申球員穿著聯賽指定裝備的事宜,其中明確外援鞋可以貼標,但是本土球員在開幕式和賽前熱身穿著競品,將被警告甚至被停止本場比賽。在比賽期間若出現國內球員穿著競品裝備或配飾上場比賽,對違規運動員追加停賽1場。籃協也在通知的最后明確說,要求各俱樂部、運動員和教練員嚴格按規辦事,確保贊助商權益的體現。
鞏曉彬建議尊重契約精神 事實上,籃協當初將運動員們的穿鞋權打包銷售,這種行為在全球的商業體育聯盟中都屬罕見。但是規定已經出臺,不遵守契約精神,將球技發揮不出賴到鞋子身上,多少有些讓人質疑。資深籃球評論員朱彥碩就表示:“如果當初李寧贊助CBA不包括球鞋獨家贊助,籃協能拿到這么高的贊助費嗎?出了問題嗆李寧不嗆籃協是不對的。耐克有能耐就自己出來撕,讓周琦王哲林頂在前面算什么?李寧和籃協也是朝令夕改,每年都有新規定,籃協若是要罰別人,自己不覺得扯嗎?”
青島雙星主教練鞏曉彬對此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我認為今后贊助商在和籃協簽合同的時候也可以充分借鑒這件事的經驗,未來簽訂合同的條款可以細化一些,比如球鞋可以不贊助,讓球員有自由選擇穿什么鞋子,對于沒有贊助商的球員再去贊助他。目前事情已經發展到這個階段,既然籃協有相關的明確規定,所有的球員就應該本著契約精神,個人去服從集體利益,只有聯賽好了,球員才能更出名有錢賺。”
■鏈接
喬丹也吃過“穿鞋”的虧 暫且不論周琦穿著耐克是不是就能發揮出上佳水準,也不評判籃協打包出售球鞋權是不是職業,贊助商和競品之間爭球員產生的矛盾早有先例,無論在NBA還是羽超聯賽都有類似情況發生。
早在1984年,喬丹在菜鳥賽季中因為穿著紅黑相間的籃球鞋上場比賽而遭到每場5000美元的罰款。理由是這雙球鞋違反了NBA“球鞋中必須要有白色”的規定。當時,耐克承擔了所有罰金,并將這雙鞋捧為喬丹第一代戰靴大賣特賣,成為佳話。如今,已經趨于規范化的NBA早已沒有了穿鞋的禁令,球員們的腳屬于自己而非聯盟,每單球鞋廣告都會為球星們帶來巨額收入。
在羽超聯賽中贊助商的矛盾問題倒是和CBA相似,2015年的羽超季后賽階段,青島仁洲俱樂部天價請來羽壇一哥林丹加盟沖擊冠軍,卻因為林丹代言尤尼克斯和羽超贊助商威可多發生沖突,羽協硬生生地將林丹摁在板凳席上禁止他比賽,只允許他打表演賽。直到2016賽季,羽協引進了多家贊助商,沒有了一家獨大的壟斷之后林丹才得以采用貼標的方式上場比賽,并最終幫助青島隊拿到冠軍。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