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交管部門29日宣布,對于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等上路行駛的將處以10元罰款,并責令違法行為人立即改正,不得繼續在道路上使用此類滑行工具——截至目前,已經有京滬等多個城市交管部門明確對這種新興的“酷炫”滑行工具說“不”。禁令一出,在網上引發較大爭議:滑板車、平衡車究竟是玩具還是交通工具? “一刀切”的禁令是否有懶政之嫌?
方便快捷不堵車為啥還禁? 每天早上,住在北京市朝陽區的小蘇都會站在他的電動平衡車上,穿過擁堵的車流到達離家2公里外的寫字樓上班。“這個距離開車不值當,走路有點遠,公交不方便。”小蘇從網上買來電動平衡車后發現,他上班的難題似乎迎刃而解:“也不用專門學,站在上面用重心控制,車不多的時候走非機動車道,車多了就走便道,特別方便。 ”近期,上海、北京等城市先后明確禁止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等上路行駛,一些城市針對這些工具展開執法整治。
網民“建建森”說:“有需求才有市場,市政交通建設不完善,出行時間過長,公共交通工具擁擠不便,機動車限號限購停車費貴,自行車體積過大不方便攜帶易丟失……各種問題綜合導致了這類滑板車和平衡車市場的崛起。 ”不少網民持有類似的觀點,面對管理部門的禁令,他們提出反對意見。
“酷炫”和安全,哪一個重要? 悠閑地左顧右盼,伴隨著身體的前傾、后仰,腳下的“風火輪”不時前進后退,駕駛者甚至自顧自地低頭玩著手機——隨著電動平衡車、滑板車增多,這樣的場景也越來越多地出現在街頭。然而,這“酷炫”“時尚”背后,卻隱藏著巨大的安全隱患。
“如果在機動車道行駛,他們的速度‘太慢’;而在便道行駛,他們的速度又‘太快’。相對速度過慢或過快都容易造成事故。 ”一線交警告訴記者。
北京市消協秘書長楊曉軍說,由于電動滑板車、平衡車車輪直徑較小,剎車時摩擦系數小,且重心高、穩定性差,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應盡快定“規矩”,勿重蹈覆轍 交通部管理干部學院教授張庭柱介紹,按照我國法律規定,非機動車上路行駛必須符合速度、質量、尺寸的安全條件限制,目前電動平衡車、滑板車等并沒有符合規定的生產標準。 “如果這種東西作為一個運動器械,不在公共道路上是沒有爭議的,但作為交通工具,現在沒有可以上路的依據。 ”張庭柱說。但擺在政府管理部門面前的現狀是,大量的類似工具已經被廣泛使用,銷售一派紅火。事實上,在對電動自行車、老年代步車的管理中,就曾經出現了類似問題。
“愛吃西紅柿的番-茄”說:“為什么禁止上路卻不禁止生產廠家,既然上路不合法,那為什么還要允許生產、銷售? ”張庭柱認為,無論是電動滑板車、平衡車還是老年代步車,造成路面管理矛盾突出的源頭,就在生產和銷售環節。“我覺得制造業已經是很混亂的狀態,前面環節生產、改裝出來了,全堆到路上來,監管就很難了。 ”
北京市消協建議消費者,不要購買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獨輪電動車等電動行駛工具用于交通出行;如果已經購買了上述行駛工具,安全大于一切,請不要用于公共道路交通。同時,建議相關部門加強對新興行駛工具出行安全的宣傳。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