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龍敏飛
隨著發紅包的興起,北京越來越多的餐館引入了“打賞”機制,如果對服務員感覺滿意,顧客可以現場掃二維碼支付“賞錢”。對于收費新模式,沒有給小費習慣的中國消費者普遍表示反感。記者走訪了解到,個別餐廳實施的打賞制由自愿走向索要,經消費者投訴后餐廳已緊急叫停。對此,中烹協及消協人士則直言,打賞制必須建立在顧客自愿的基礎上。(8月28日《北京青年報》) “二維碼打賞”制度在餐飲行業的突破,客觀來說,是一件好事。最起碼,這能倒逼服務人員短缺的餐飲行業改善服務生態。畢竟,只有服務態度、服務質量以及相關餐飲商品的品質、口味達到顧客的期待,顧客才會心甘情愿地打賞。“二維碼打賞”制度意味著,對餐飲行業服務的評價,已經從系統內部擴大到系統外部,這本身就是一種進步。再加上,三五元的打賞費其實也不高,用極小的付出就可能收獲行業服務的大改進,還是值得期待的。
不過,因為“二維碼打賞”制度是新生事物,國內消費者也沒有打賞小費的習慣,餐飲企業更加沒有類似的管理經驗,導致“二維碼打賞”制度如今有跑偏的跡象。比如,有些服務員強行索要“打賞”,這便違背了推出打賞制度的初衷。再比如,一些服務員因為沒有“打賞”而甩臉色,也讓消費者很難堪……再加上此舉有餐飲企業轉移經營成本的嫌疑,不少人對“二維碼打賞”制度表示反感。
當一件事情有爭議,首先是看法律與案例。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消保法并未對“小費”“打賞”等行為作出限定,按照“法無禁止即可”的原則,對“二維碼打賞”制度,便沒有必要過分地批評甚至呼吁封殺。從案例的角度來說,去年8月,國家旅游局等三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導游勞動權益保障的指導意見》,首次明確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對導游優質服務的獎勵機制”。也就是說,在旅游行業已經實現了“小費合法化”。
以這樣的現實來審視,便不難發現,對“二維碼打賞”制度而言,如今需要的,不是一刀切地進行封殺與禁止,而是給予其一定的成長空間。“二維碼打賞”制度既然是有利也有弊,那就應該“揚長避短”,對其有利的一面,充分發揮與釋放;對其不利的一方,則要盡量去避免。如何去做呢?則考驗著餐飲企業的管理智慧。畢竟,消費者具備“用腳投票”的權利,若是一些餐飲企業推出的“二維碼打賞”制度令人難堪,想必消費者也不會再去這些地方“自取其辱”。
簡而言之,既然餐廳“二維碼打賞”制度是市場化的產物,那就應該讓市場自發調節。畢竟,市場競爭完全可以倒逼出更加健康與理性的“二維碼打賞”制度,對于這樣的市場自凈能力,我們還是應該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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