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韓金惠
針對有的駐村幫扶干部搞“走讀式”“掛名式”幫扶,有的駐村干部“只轉轉、不用心”“只談談,不落實”的問題,今年4月,云南省實施了《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召回辦法》,截至目前已有1117名駐村扶貧工作隊員被召回,其個人評先評優、提拔使用將因此受影響。(8月16日《中國青年報》) 商品能召回,干部也能召回?沒錯,云南省就對一千多名入戶走過場、駐村不干事的駐村干部進行了召回。而在此之前,四川、貴州等地也進行過這樣的嘗試。有人形容這一制度是在現有的體制內,放入一條專吃末位者的鯰魚,事情是否果真如此?
其實,末位淘汰這樣的考核制度對我們來說并不陌生,只是在駐村干部身上,這樣的考核并不多見。但是,作為發展農村經濟、幫助村民脫貧致富的重要橋梁,駐村幫扶必須真正沉下去,而不能停留在蜻蜓點水的狀態。這時候,召回管理制度對于駐村干部來說,就如同一把懸頂利劍,讓他們不敢也不能“偷懶”,時刻保持“坐不住、慢不得”的高壓狀態。
“下得去”“呆得住”“干得好”,這是群眾對駐村干部的期待,也是黨和國家對駐村干部的要求。那么,對于那些意識不到肩上的責任有多重,不僅“走讀式”“掛名式”幫扶,還“濫竽充數”的駐村干部,就應該回爐重塑。被召回后不提拔、不評優不僅能夠起到震懾作用,還能激發駐村干部干事創業的活力和主動性,從而提升整體戰斗力,為打贏扶貧攻堅戰提供保障。
在扶貧這件事上,每一個村莊都有自己不同的特點,有過農村生活經歷的人尚且不能僅憑著自己的生活經驗替村莊和村民做選擇,更何況那些從城市走進農村的干部們。如果不能摘下官帽戴上草帽,深入農民中間,了解農村現狀,就不可能為脫貧致富出謀劃策。而這也是政府的一些扶貧項目達不到預期目標、不可持續的主要原因之一。從這個角度來看,召回制度也是倒逼駐村干部把心留在農村,把注意力留在農民身上的必要措施。
當然,對于駐村干部來說,召回管理制度還只是事后懲戒,要想從源頭上激發駐村干部的干事創業熱情,讓駐村干部從一開始就心甘情愿扎根農村,還要有嚴格的事前把關,把真正的精英骨干派出去,而不是像一些地方將“老弱病殘”人員“發配”到農村。除此之外,有懲罰自然還要有獎勵,對于那些真正為農村脫貧致富做出貢獻的人也應該給予獎勵,從而激發他們的工作熱情,為農村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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