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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報訊 車里帶著孩子仍酒駕上路,離家只有300米酒駕開回家。昨日,市交警支隊實名曝光了第19批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駕駛人,此次曝光的26名是近期市北區查獲的部分“酒司機”。市公安交警部門表示,對于酒駕交通違法,交警部門將始終保持嚴管嚴查,堅決遏制因酒駕而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案例一:
車里帶孩子還酒駕 7月7日21時30分左右,交警市北大隊遼寧路中隊正在杭鞍高架路內蒙古路下橋口進行夜查,一輛車號為魯BV95Y1的銀灰色別克轎車沿杭鞍高架路內蒙古路下橋,發現有交警查車,司機突然猛打方向歪歪扭扭地將汽車停在下橋口彎道處不動。執勤民警發現異常后,立即上前控制住該車駕駛員,民警聞到車內有濃重的酒味,車上還拉著孩子。民警懷疑該車司機有酒駕嫌疑,隨即依法對該司機進行酒精檢測。但該車司機拒不接受民警吹氣檢查,拒不回答任何問題。為防止司機逃跑,民警將其安置在警車內進行呼吸酒精檢測,經檢測,駕駛員田某某酒精含量為77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面對檢測結果,該司機最后也不得不承認自己酒駕的事實。
查處現場,田某某看到有媒體記者隨警采訪,非常不冷靜,不但沒有悔意,還“很能折騰”,當被追問為什么酒后駕車時,田某某惱羞成怒,讓記者趕緊刪掉錄像視頻,并現場威脅媒體記者。駕駛員田某某因酒后駕駛將面臨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案例二:
離家300米卻要酒駕回 7月10日晚,交警市北大隊巡邏一中隊在遼源路設崗夜查,晚上9時許,一輛紅色車沿遼源路西向東行駛至檢查點,當民警上前檢查時,從車窗內飄出一股酒味。駕駛員崔某承認自己喝了一瓶多啤酒,經呼吸酒精檢測為36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當民警詢問其為什么酒后駕車時,崔某的解釋讓現場執勤民警驚訝不已。崔某表示,他喝酒的酒店在馬路西頭,而自己的家就在馬路東頭,兩地相距也就300米左右,開車時間特別短,感覺沒必要找代駕,便抱著僥幸心理開車上路。
駕駛員崔某因酒后駕駛將面臨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市公安交警部門表示,隨著天氣變熱,酒后駕車交通違法進入了高發期,酒后駕駛交通違法已經成為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交警部門希望廣大駕駛人本著對生命負責的態度,堅決做到酒后不開車,以免悔恨終生。
(記者 樊蓉 通訊員 欒心龍 王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