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報訊 銷售不合格餃子粉并且索證索票制度不完善,李滄區上海歐尚超市有限公司被罰5萬多元;銷售不合格香辣鰻魚絲,青島大道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因索證索票制度完善,被免予行政處罰,將線索已移交生產企業所在地食品監管部門處理……昨天,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布了對3批次國家、省抽檢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這3批次不合格產品均是在我市食品流通單位或個人抽檢,其中因為索證索票制度不完善,一家單位被處罰款,另兩家單位或個人免于處罰。
“這3批次不合格食品中有兩批次是國家抽檢發現,1批次是省抽檢發現。”市食藥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其中李滄區上海新歐尚超市有限公司青島九水店經營的餃子用小麥粉(餃子粉)產品(生產日期:2015年10月9日),檢驗結論為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項目不合格;市南區青島大道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的香辣鰻魚絲產品(生產日期:2015年11月28日),檢驗結論為菌落總數項目不合格;即墨市農副產品中心批發市場孫彩英經營的雞蛋(生產日期:2016年2月3日),檢驗結論為恩諾沙星項目不合格。
“我們收到國家和省的通知后,馬上開展了處理,分別對企業下達了停止銷售、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的通知,并立案開展調查工作。”市食藥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經過調查,李滄區上海新歐尚超市有限公司青島九水店經營的餃子用小麥粉不合格同批次產品已銷售完畢,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2015年10月5日生產的同類產品6袋、2015年10月8日生產的同類產品3袋,已全部下架封存。因為該單位沒有嚴格落實產品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對這家店負責人依法進行了約談,并處50012.8元罰款;另外兩家店提供出了完善的產品進貨查驗及索證索票證明,免予行政處罰,將不合格產品線索移交產品所在地相關單位處理。
(記者 孫啟孟 通訊員 顏成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