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鄧海建
車越來越多,手機越來越多,風險越來越多。此時,法律如果失之剛性,公共安全何以兜底?也許,所有開車玩手機的司機,都應(yīng)當反思一個常識性問題:你看手機的時候,誰在看路? 在早高峰時段,的士司機在營運中竟然把手機擺在儀表盤上,一直玩了30分鐘以上,不時打字還搶紅包!5月14日,武漢市民王小姐將她拍攝的圖片傳給媒體“文明交通隨手拍”專欄,希望曝光該司機。(5月15日《武漢晚報》)
玩QQ、搶紅包,以至于方向盤脫手“大撒把”——如此任性的司機,生活中遇見恐怕未必是小概率事件。常在車上玩,哪能不出事?據(jù)交管部門數(shù)據(jù),在國內(nèi)部分城市2015年引發(fā)死亡的交通事故原因中,開車接打電話或玩手機排首位,其后才是超速、違法超車和酒后駕駛。
道理其實不新鮮:經(jīng)駕駛數(shù)據(jù)分析,駕車使用手機,人腦反應(yīng)比酒駕還要慢30%,導(dǎo)致交通事故風險比通常高4倍。而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和公安部123號令規(guī)定,有駕駛機動車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行為的,將給予駕駛?cè)司婊蛴?分并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遺憾的是,有法可依不等于違法必究。查處此類交通違法行為往往遭遇“認定難”,這成了不少司機有恃無恐的根源。加之“你玩我玩大家玩”,一旦法不責眾,執(zhí)法成本自然就高不可攀。于是,司空見慣的各色“手機型司機”,瞬間悄無聲息地加入“馬路殺手”行列。
亂世須用重典,僅靠媒體曝光顯然解決不了開車玩手機的頑疾。警示教育和駕照扣分,亦不足以震懾開車“低頭族”。在今年3月的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洪宇等30位代表,聯(lián)名遞交議案,建議加大對開車玩手機的處罰力度,對開車時接打手機的行為實施最高罰款2000元、扣6分的處罰,并考慮將其與酒駕違法行為一樣納入刑法。此后,有媒體發(fā)出類似感嘆,“開車玩手機如果入刑,××市估計會少一半司機”。
眼下要做的其實是兩件事:一是在立法上,對危險駕駛罪增設(shè)行為類型,將高速公路上駕車玩手機的行為納入危險駕駛罪行為類型,考慮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將之定罪入刑。二是在技術(shù)上,加大交通違法監(jiān)控與偵查力度,借助各類高清攝錄取證儀器,加大對開車玩手機行為的懲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據(jù)報道,一家以色列公司已研發(fā)出了可以讀取手機情況的“手機測試儀”,可以確定在事故發(fā)生前司機是否在使用手機;而美國紐約州也擬規(guī)定,如果駕駛員拒絕掃描手機,駕駛證將會被立馬吊銷。
車越來越多,手機越來越多,風險越來越多。此時,法律如果失之剛性,公共安全何以兜底?也許,所有開車玩手機的司機,都應(yīng)當反思一個常識性問題:你看手機的時候,誰在看路?
半島網(wǎng)辣蛤蜊評論(
http://925eat.com/lagala/)原創(chuàng)作品,轉(zhuǎn)載請注明來源。 (來源:半島網(wǎng)-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