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齊魯晚報記者 鐘建軍 通訊員 常洪波 齊學玲 竇天山
建病死雞加工廠 早在2007年,濰坊昌邑人劉某就已從事收購病死雞的行當,充當的是“中間人”的身份。劉某基本每天都會和姐夫柳某驅車到煙臺龍口、蓬萊等地收購病死雞。將病死雞運回昌邑后,再賣給一些養狐貍的廠子。雖然風里來雨里去,但劉某實際賺到的錢很少。
劉某一直在想,如何把病死雞“產業”做大、賺大錢,只有初中文化的劉某想到了建加工廠。2009年冬,加工廠建成,進行病死雞粗加工。死雞運到工廠后,被送上生產線,一道工序下來,原本的整雞被分割。別看只是簡單的粗加工,但比之前多賺了好幾倍的錢。
加工廠建成,劉某的“產業”需要大量的原材料。劉某手里掌握了大量進貨渠道,自此他開始大批量收購病死雞,收購的觸角幾乎延伸到了蓬萊、龍口、萊山等地大小養殖場。
大量收購病死雞 劉某的姐夫柳某是最先幫劉某收購病死雞的。柳某說,每年冬天,他平均每四天就要跑一趟煙臺,夏天頻繁到每兩天一次。每次進貨多達七八千斤,最少的時候也在一千斤左右。蓬萊是柳某收購病死雞的重要來源地,按照進貨量,柳某曾粗略算過一筆賬,平均每年單他一人為劉某收購的病死雞就多達200余噸。柳某稱,自2007年9月至2011年3月,他為劉某收購的病死雞多達700余噸。
除了柳某,為劉某收購病死雞的還有陸某。與柳某一樣,陸某也是開車奔走于煙臺各縣區。陸某交代,他的主要工作就是與病死雞供應商接頭付現,至于交易金額,都是劉某提前與賣家商議好的,“單價從每斤三四毛到五六毛不等。”陸某說,他總共到過煙臺80次左右,平均每次都能收購四五千斤病死雞。
柳某和陸某算是劉某的骨干,他們聯系的多是一些大買家,而孫某、王某等人聯絡的是不成規模的“散戶”。不過,根據警方統計數字顯示,這些散戶為劉某提供的病死雞也足有23萬余斤。
找到固定供貨商 劉某是濰坊昌邑人,加工廠就建在他所在村子的旁邊。病死雞的主要來源集中在煙臺龍口、蓬萊、福山、萊山等地,如果單靠每次從昌邑到煙臺收購,必然存在諸多不便,于是劉某選擇培養固定的供應商,即發展下線,這也是病死雞產銷鏈條的最基本一環。
劉某結識了蓬萊人盧某,由盧某專門負責收購蓬萊地區養殖戶的病死雞。盧某的活動范圍主要集中在蓬萊大辛店鎮、大柳行鎮以及煙臺開發區的大季家,他幾乎收購遍了這三個地方的養殖場。幫劉某收購病死雞,盧某也小賺了一把。盧某說,他收購的價格比賣給劉某的價格低0 . 2元錢左右。
盧某的加入給病死雞加工鏈條提供了保障,即使盧某退出,他也會幫助找好下一個供應商。2012年11月,盧某終止給劉某供貨,這種終止只不過是變相地把“業務”交給他人。
形成煙濰產銷鏈 進貨、加工、銷售,這一產銷鏈條,劉某已經完成了前兩步。生產出來的病死雞產品該往哪里銷售呢?劉某瞅準了專門從事冷凍雞產品銷售的夏某,兩人一拍即合。
從劉某手中,夏某先后購買了14萬元左右的病死雞雞腿和雞翅。因病死雞產品內有血水,夏某將產品拉回冷藏廠,又把雞翅分成翅尖、翅中、翅根三部分,然后放進攪籠把血水沖干凈,速凍后再放入恒溫庫儲藏。夏某通過老鄉在全國各地的銷售點出售病死雞產品,這些病死雞產品流向了市民的餐桌。
警方在后期偵查中發現,自2009年8月至2011年7月之間,夏某共轉賬170余萬元給劉某用于購買病死雞,在此期間夏某賬戶進賬440余萬元。雖然夏某辯稱這些錢與病死雞無關,但劉某的妻子陸某某說,在與夏某交易幾年的時間里,夏某曾多次往陸某某的賬戶上打錢,這些錢全部用于購買病死雞產品。
有人供貨,又有人幫著出貨,一條跨煙臺、濰坊兩地的病死雞產銷鏈條基本成形。警方查明,劉某等人收購病死雞,涉案價值超1000萬元。
自知做違法買賣 “上陣父子兵,打虎親兄弟”。劉某雇用的全是親屬,幫助劉某的煙臺龍口、蓬萊等地的柳某、陸某均與他有親戚關系。柳某幾乎是與劉某一起“出道”,兩人自2007年就收購病死雞,到后期劉某成立加工廠,柳某仍幫劉某收購病死雞。
與劉某關系最密切的莫過于他的妻子陸某某了,她幫著統計賬目,干起了“會計”。陸某某總共在工廠里待了六個月,之后便很少出現。劉某說,他是為了保護妻子,因為他深知自己做的是違法買賣。劉某的三叔在加工廠里也干著一份輕松的活,主要負責把收購回來的病死雞過秤并記賬。
犯罪鏈條被斬斷 由于病死雞危害大,很多養雞場都是做深埋、焚化、焚燒等無害化處理。劉某等之所以鋌而走險,就是因有高額利潤。一只死雞僅幾毛錢一斤,經加工處理后,很可能價格上漲十幾倍。
據警方掌握的數字,劉某以每斤0 . 3元到1 . 1元不等的價格收購病死雞,經粗略加工后,轉手以1 . 3元左右的價格出售給夏某等人。每進行一筆交易,就有巨額的現金入賬。
2011年,劉某的加工廠被查封,不過這并沒有阻擋劉某收購病死雞的瘋狂行為,劉某在2012年到2013年間又先后多次收購病死雞。
隨著犯罪嫌疑人相繼歸案,一條跨越煙臺、濰坊兩地的犯罪鏈條被斬斷。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