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戴先任
醫院規定醫生給病人開的檢查費用要和藥費達到1:1,不達標就要扣獎金;醫生因此只能“懇求”病人不要只開藥而不做檢查?最近幾天,廣州市中醫院腫瘤科專家門診桌面上的一紙“安民告示”引發關注,有醫生透露,因為收入與“開單”掛鉤,目前該院已有醫生護士甚至科室主任請辭。(4月9日《羊城晚報》) 為了遏制醫院靠賣藥創收的沖動,根除“以藥養醫”的痼疾,衛生部門推行醫院藥品零差率,另外,衛生部門設立了一項針對醫院的考核指標——“藥占比”,規定公立醫院醫療收入中藥品份額不得超過一定比例(通常是40%左右),否則將給予處罰。醫院靠賣藥確實難以賺到更多的錢了,但一些醫院又想出了其他的創收辦法,就如廣州市中醫院從2010年開始,就實施了這一“浮動津貼分配方案”,據此,醫生每月對病人開出的檢查費用要和藥費相當。
很多到廣州市中醫院就診的門診病人,很多都只需要開中藥,而并不需要做CT等檢查,醫院的這一創收指標,逼迫他們或是做一些沒必要做的檢查,或是只能選擇去別處就醫。醫院這樣的創收指標,絲毫沒有考慮病人的實際情況,實則是對病人權益的公然“打劫”,是為了自身利益,不顧患者權益的蠻橫做法,不僅違背了公立醫院的公益屬性,也違背了醫院以患者權益為重,以救死扶傷為天職的原則。在醫院經濟指標的要求與要挾下,醫生的面目在患者面前變得可憎而可惡,醫患關系的堅冰更加難以消融。
醫院必須真正回歸患者立場,否則不管是“藥品零差率”還是“藥占比”,唯利是圖的醫院都總能找出化解之策。醫改更要能破除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藩籬,比如對于違反相關規定搞“創收指標”的醫院,就應該有具體的懲戒措施,通過對具體違規醫院的懲戒,用治標為治本贏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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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