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3月22日訊(記者 王愛科) 自5月1日開始,島城公積金貸款政策將迎來較大幅度調整,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簡稱“二次貸”)由原來的首次貸款結清滿5年方可再次申請,調整為滿兩年即可申請,首次和二次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最低首付比例也下調到30%。此外,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及租房提取公積金有關條件也相應做了調整。
據介紹,自今年5月1日起,調整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將二次貸款由結清5年方可再次申請,調整為結清2年即可申請;將二次貸款新建住房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調整為50萬元、二手房最高貸款額度由35萬元調整為30萬元;“二次貸”同樣實行單方繳存為雙方繳存60%的貸款額度限制;二次貸款計算單筆貸款額度的繳存余額倍數由15倍調整為10倍;二次貸款利率保持首次貸款利率的1.1倍不變。另外,對二次貸款,根據資金情況實行計劃限額管理,超過計劃限額的,實行貸款輪候。
據悉,本市的公積金二次貸政策,是于2010年為貫徹落實國家調控政策、防范資金風險而依法定流程出臺的。本市公積金使用率仍維持93%左右的高位運行狀態,此次調整,從資金管理穩健和貸款政策相對穩定的角度,由5年縮短為2年,下一步將根據運行情況進行后續調整。同時,由于本市尚有超過70%的繳存職工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為優先保證首次貸款職工的資金需求,縮短期限的同時適當降低了二次貸款最高額度及繳存余額倍數。
首付比例方面,調整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將首次和二次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別由40%和60%,統一調整至30%;同時,首付款比例與房齡掛鉤。擴大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范圍,將省內異地貸款政策放寬至全國范圍,對具有青島市戶籍,在其他城市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可以在青島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
另外,調整本市租賃住房提取公積金有關政策。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額度限制方面,租住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交納的房租;租住本市其他住房的,每人每年只能申請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額不超過6000元。職工租賃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符合租房提取條件的職工,每人每年只能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支付租金,兩次提取時間間隔不少于12個月。
島城自今年5月1日起,實施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新政。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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