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王學義
2月26日21時許,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回龍觀法庭法官馬彩云在住所樓下遭到兩名歹徒槍擊,經搶救無效死亡。據悉,其中一名歹徒李大山是馬彩云審理的一起離婚后財產糾紛案件的原告。2月27日1時許,執勤民警在延慶區將嫌疑人所駕車輛圍堵,車上2名嫌疑人無路可逃后自殺。(2月28日中新網) 法官遭遇暴力襲擊案件近年時有發生,相比以往,馬彩云法官遇害案的惡劣之處在于,犯罪嫌疑人直接將槍口對準了特定法官乃至其家人,這種明確的針對性讓法官群體深受震動。這是對法治社會的極大傷害,我們應予以嚴厲譴責,也必須思考如何更好地保護司法人員及其家人。
對法官的保護手段,如今有嚴格實施法院安檢制度等。然而,安檢再嚴也難防家門,有人據此提出應建立法官公寓和法官公務車制度。應該說,那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極端侵犯行為,不過難以治本。根本而言,還是要在全社會樹立起對法律的敬畏,提高法官的權威性和信任度,在法治的軌道上解決問題。
充分尊重審理案件的法官,理性看待審判結果,這是每個人所必須懂得的常識,也是法治社會的根本。就本案而言,既然選擇由法院來審理,那就應該明白會有勝負之分,判決結果也不可能讓任何一方都百分百滿意。法官只要做到程序公正、辯論公開、判決理由充分,即使敗訴方有不滿也應該服從。當然,還可以通過上訴、申訴等法律程序解決,反復陳述過程中,既有更多機會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也能釋放、發泄不滿情緒。遺憾的是,這起事件中的原告并沒有這些法律常識,以致將不滿情緒發泄到法官身上,甚至動起殺機。
此案暴露出一些人基本法律素質的缺失,這需要通過教育把這一課補上。另外,還應進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完善相關制度。就像專家指出的那樣,切實推進以庭審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加強釋法說理環節,不斷把情緒化言行轉化為論證性對話。也就是說,法官要努力把法理、情理、事理說清說透,讓老百姓聽得懂、聽得進去,把“結案了事”變為“案結事了”,在審判的過程中減少矛盾和社會風險。
法官是定紛止爭的關鍵一環,保障法官的人身安全是法治社會的底線。假如當事人對審判結果不滿便想報復法官,法官缺少了必要的安全感,如何安心辦案?那么法治社會又從何談起?遏止這股暴戾之氣,需要相關部門以更有力舉措樹立司法權威,完善法官職業保障,也需要每個人堅定法治觀念,時時反躬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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