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鄧海建
在2月22日召開的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新聞發布會上,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表示,不強制要求個人網店進行工商登記,不具備工商登記條件的網店,應向其所在的第三方平臺登記相關信息。 小本網店,營生不易。尤其是在經濟轉型、消費疲軟的大背景之下,這些不起眼的小店面,可能承載著年輕人的“馬云夢”,亦可能承載著再就業者的一日三餐……去年2月,《經濟參考報》記者在阿里巴巴舉辦的培訓班上獲悉,淘寶集市店有600多萬個賣家,真正賺錢的不足30萬個,僅占5%。
當然,市場不僅講“情”,還得要講“理”。一來,早在2010年7月1日,國家工商總局發布《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對自然人開網店進行了規范,除了要求實名登記之外,推出了允許可以不經過工商登記的特別規定。這個規定被2014年實施的《網絡交易管理辦法》(2014第60號令)認可,并得以延續。二來,工商登記僅僅是種程序,效力有限,并不能對假冒偽劣有立竿見影的效果。
有兩組數據是需要珍視的:一是近日,中國市場監督管理學會正式發布的報告顯示,2013、2014年度小微企業年報數量達1088.54萬戶,同比增長27.14%,反映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有關扶持政策初步取得預期效果,逐漸形成了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新格局。二是2015年的數據稱—— 10年前,中國的電子商務交易額是1.3萬億元人民幣,而2014年電子商務交易額已達16.39萬億元。小微企業雙創活力剛被激發出來,減稅減負成為潮流。于此而言,“不強制要求個人網店進行工商登記”當成為合情合理的制度預期。
所以,激活雙創熱情、捍衛市場活力,不妨就從“不強制個人網店工商登記當為常態”的共識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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