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馮海寧
宣稱“100%正品”的知名電商平臺唯品會,在2015年最后一天就“假茅臺事件”發布聲明稱:經權威部門鑒定,發現此前銷售的53度飛天茅臺產品中摻有非茅臺集團原廠原裝商品,對購買此商品的全部903位消費者先行墊付商品價值10倍的補償。近日,又有消費者發現去年12月7日購買的同批次“特賣會”五糧液也涉嫌假冒,而唯品會方面卻只愿意以退貨方式處理。(1月7日《證券日報》) “唯品會風波”至少有兩大看點:一是電商售假問題。從工商部門抽檢結果看,很多電商平臺存在售假情況,既損害消費者權益,也阻礙電商發展。我國電商發展似乎進入一個怪圈,只有依靠價格策略才有銷量才能生存,而低價策略在討好消費者的同時,也給了假冒偽劣空間,因為正品不可能總是低價進來。某些供貨商正是看準電商平臺一味追求低價,才提供假冒偽劣。說電商平臺完全不知道自己售假,或者說沒有辦法阻止售假,顯然無法讓人信服。如果不徹底解決售假問題,包括唯品會在內的電商恐怕將前景暗淡,消費者最終會用腳投票。
二是消費者維權問題。雖然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讓消費者多了很多維權武器,腰板也比過去硬了,但坦率說,仍面臨很多困境。比如,準備發起第二次維權的消費者就面臨不少困境:要想依法拿到賠償,首先要拿到權威鑒定結果,但拿到這個結果并不順利;其次,即便拿到鑒定結果,還要耗費多少時間和精力,會得到何種處理,都是未知數。
無論從促進電商行業健康發展來說,還是從維護消費者權益而言,都應該讓“打假”前移,即把假冒偽劣徹底擋在電商平臺之外,這是第一道防線,需要監管者與電商企業共同努力。第二道防線是對電商平臺在售商品進行打假,這需要消費者積極舉報,也需要監管者與電商企業積極作為。如果問題轉移到消費終端,必須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對售假者大幅提高懲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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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