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寇宇龍
在美國就讀高中的十幾名中國學生,因瑣事將兩名女同學綁架至當地一處公園,對其進行了長達近七小時的折磨、毆打和恐嚇。1月5日,涉嫌凌虐和綁架同學的三名中國留學生和美國檢方達成認罪減刑協議,分別獲刑13年、10年和6年,刑滿后將被驅逐出境。(1月7日中國青年網) 十余名中國留美學生將女同學衣服扒光、用煙頭燙傷其乳頭、用打火機點燃其頭發、強迫其吃沙子、剪掉她頭發并逼她吃掉……這些案件細節令人震驚,而更令人震驚的是,當幾名留學生被美國警察拘捕時,甚至沒覺得自己已經觸犯了法律,還以為折磨同學頂多算“惡作劇”。
這個案件雖然發生在大洋彼岸,但受到了眾多國內網友的關注。國內的校園暴力事件近年來呈現出增多趨勢,一些人的施虐手段,比起這次事件中的留學生,有過之而無不及。在這些惡劣事件背后,“頂多算惡作劇”的施虐心態普遍存在。許多未成年人在參與暴力事件后,無法意識到其嚴重性,他們的家長則感慨“從小就調皮,沒想到做出這樣的事情”。
警方在處理校園暴力事件時,也面臨諸多掣肘。比如刑法規定,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負刑事責任。而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只有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爆炸、投毒等罪的,才應當負刑事責任,而且還需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當然,立法的初衷,是為了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但保護變成了縱容,無法讓更多未成年人免于校園暴力的威脅,便事與愿違。當批評教育已經不能奏效,能否在立法上做出調整,遏制暴力蔓延,顯然值得深思。
校園暴力事件之所以多發,甚至愈演愈烈,不僅因為一些未成年人無知無畏,也源于學校、家長甚至整個社會過度寬容。“留學生凌虐同學獲刑”,啟示我們必須重新審視那些司空見慣的校園暴力,不能對校園暴力過于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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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