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發布近年來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十大典型案例,這些案件涉及文化市場的各個方面,其中非法復制計算機軟件涉及侵犯著作權、擅自設立電臺播放虛假醫療廣告涉及《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相關內容、擅自修繕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涉及違反《文物保護法》等,還有網吧和KTV接納未成年人等更是觸及紅線。據介紹,文化執法部門鼓勵全社會舉報“掃黃打非”和文化市場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舉報內容經查證屬實將獲得最高30萬元的獎勵。
非法復制軟件侵犯著作權 2012年10月8日,文化執法部門接舉報稱,青島某電子有限公司從互聯網上下載了WindowsXP操作軟件和Office2003辦公軟件,并擅自安裝在為平度市21所中小學校配備的1076臺辦公電腦上,已涉嫌構成犯罪,平度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于2012年12月12日將案件移交至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013年5月10日,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等相關規定,判決青島某電子有限公司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同時對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并處罰金5萬元。該案是全國電腦預裝盜版軟件刑事打擊第一案。
假冒新聞記者獲刑 2014年7月15日,青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在檢查中發現,赤某于2014年5月創建了“新問網絡報”網站,力某則假冒“新問網絡報”記者,二人以刊登不實報道的方式威脅某快遞公司,并強行向該公司索要5000元錢。赤某和力某假冒新聞記者的行為違反了 《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其以威脅方法索要財物的行為同時觸犯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據《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之規定,青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將本案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赤某、力某刑事責任。2015年8月,嶗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赤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判處力某拘役五個月。
擅自設立電臺播虛假廣告 2014年5月6日,根據舉報,青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會同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公安等部門對位于市北區海岸路某小區6號樓3單元3201戶進行檢查,發現該房屋租客柴某利用購買的調頻廣播發射機使用調頻100.2兆赫茲長期向社會公眾廣播“印度男寶”等內容虛假的醫療藥品廣告。柴某的行為違反了《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十條之規定。依據相關規定,青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對柴某做出了沒收違法調頻發射設備,并處三千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擅自修繕重點文保單位 2013年1月9日,青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在日常巡查中發現,青島某公司未經文物行政部門批準擅自對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海濱旅館舊址進行修繕作業,且已經對文物本體造成破壞。該公司擅自修繕行為違反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六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青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依法向該公司下達了 《責令整改通知書》,并給予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醫院非法出版雜志 2015年4月29日,市北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在檢查中發現,青島市市北區某醫院在未辦理任何出版手續的情況下,委托一外地廣告公司擅自編輯出版了 《都市男人》雜志,該行為違反了《出版管理條例》第九條之規定。依據 《出版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之規定,青島市市北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依法對該醫院做出了沒收《都市男人》雜志110冊并處一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擅自安裝和使用“小鍋蓋” 2015年8月20日,黃島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對黃島區某商務賓館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賓館在未取得 《接收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安裝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10套境內外衛星電視節目供客人觀看,該行為違反了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第三條第一款和第八條之規定。依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第十條第三款之規定,黃島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該賓館負責人貝某依法做出了沒收衛星電視地面接收機,并處一千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違規印刷境外出版物 2014年7月2日,青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依法對青島某印刷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在未經省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的情況下,擅自印刷了境外出版物《美國70年代漫畫史冊》3600冊,違反了《出版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之規定。依據《出版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之規定,青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對該公司做出了警告并處一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接納未成年人上網 2015年6月6日,根據群眾舉報,萊西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依法對萊西某網吧進行檢查,發現該網吧有4名未成年人正在上網,違反了《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三十條之規定,萊西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依法對該網吧做出了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網吧未登記身份證 2014年6月7日,青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依法對青島某網吧進行檢查時,發現該網吧工作人員在未對一名上網消費者進行身份核對、登記的情況下允許其上網,違反了《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之規定。依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之規定,青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對該網吧做出了警告并處伍5千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KTV違規接納未成年人 2011年6月21日,青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聯合市南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依法對青島某量販式KTV娛樂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場所違規接納未成年人娛樂。其行為違反了《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之規定。依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之規定,青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依法對該KTV做出了一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記者 王建亮 通訊員 朱軍旺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