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備受社會關注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21日提交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修正案擬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如獲通過,“全面兩孩”元旦開始即可實施。
修正案草案將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第一款修改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修正案草案同時對獎勵保障等計劃生育配套制度進行了調整完善。其中包括,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刪除夫妻應當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等條款,規定夫妻自主選擇避孕節育措施等,有利于更好地保護育齡群眾實行計劃生育的權利。
什么時候開始?
擬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剛剛過完38歲生日的張蕾近一個月又興奮又焦慮。興奮的是,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開完沒多久,本不抱多大希望想試試看的自己就順利有了身孕;焦慮的是,不知“全面兩孩”的政策到底什么時候能正式實施,自己這種情況算不算搶跑?會不會仍然面臨處罰?
“人口計生法修正案實施之日,就是‘全面兩孩’落地之時。”國家衛生計生委計劃生育基層指導司司長楊文莊介紹,人口計生法修正案草案第十八條明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孩子。如果獲得通過,修正案將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
有啥福利待遇?
可獲得延長生育假獎勵
“單獨兩孩”政策實施后,不少用人單位對生育假的規定為:符合晚婚晚育的,生育第一個孩子可享受產假及各種獎勵假合計約半年;而生育第二個孩子,只能休假98天。對此,不少準媽媽心懷憂慮,98天是不是太短了?既然政策允許了,為什么第二個孩子的生育假更短?
對此,人口計生法修正案草案對第二十五條作出修改,將“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為“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據國務院2012年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根據人口計生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區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延長產假是重要的生育保障政策。”南京大學社會學院社會工作與政策系教授陳友華認為,生育政策的調整如果缺乏相關支持性政策,就很難達到效果。給予孕產婦更長的假期、建立更多的托兒所、幼兒園等措施,可以減輕二孩家庭的負擔,更有利于與人口政策的調整相銜接配套。
獨生有無獎勵?
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去年一則新聞引起社會熱議:在“單獨二孩”政策落地后,鄭州市民崔先生在申請生育二孩時,被要求退回這幾年領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共計1200元。生了二孩,獨生子女的獎勵是否還有?
國家衛計委主任李斌介紹,人口計生法修正案草案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同時明確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法律修改前按照規定應當享受獎勵扶助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獨生子女父母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父母可繼續享受獎勵扶助。
這一修改意味著,在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個孩子的父母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的相關獎勵,但法律修改前按照規定可以享受獎勵扶助的,將可繼續獲得獎勵扶助。
避孕措施咋選?
育齡夫妻可以自主選擇
江西農婦夏潤英2012年接受輸卵管結扎手術后吐血、腰痛、頭暈、嘔吐。2015年1月7日,她以一紙訴狀將當年對她實施結扎手術的地方計生委等部門告上法庭。這是全國結扎訴訟第一案。
今后,夏潤英們將可期待更多的法律保障。人口計生法修正案草案第二十條將“育齡夫妻應當自覺落實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預防和減少非意愿妊娠”修改為“育齡夫妻自主選擇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預防和減少非意愿妊娠”。
李斌表示,根據生育政策調整,配套推進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改革,因此刪除了原本帶有強制服務色彩的內容,規定夫妻自主選擇避孕節育措施。
此外,修正案草案還對兩孩之外再生育的相關情形作出了規定,明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晚婚晚育假期將取消
草案中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明確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法律修改前按規定享受獎勵的可繼續享受獎勵扶助。
根據現有《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夫婦,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夫婦,根據當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符合晚育年齡(女子24周歲后生育第一胎)的,可延長30天產假(女)。新草案通過后,晚婚晚育的假期將被取消。
【落地采訪】
明后年將出現生育小高峰
我市約有100萬個已生育過一個孩子已婚育齡婦女符合條件
早報訊 記者昨日從市衛計委獲悉,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在我市具體落實要根據省人大對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修訂情況確定,具體的政策規定和政策解釋由省人大負責。市衛計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市將密切關注,提前調研,嚴格按照國家、省有關部署做好政策的銜接落實工作,做好政策落實的各項準備。
我市此前已經實施了單獨二孩政策,根據2014年4月摸底,我市符合單獨二孩政策夫婦共11.5萬對。截至2015年9月底(2014年5月30日單獨二孩政策落地以來),全市共5.6萬對符合單獨二孩政策夫婦申請生育二孩,批準5.3萬對,申請數量符合預期,約占全省審批數量的八分之一。
我市也展開調研,研究全面放開兩孩后,我市有可能出現的出生情況。據介紹,針對全面放開兩孩后我市出生情況,市衛計委正在做相應的政策分析研判,同時還要做相關的出生人口預測工作,目前還沒有正式的相關數據。
目前我市披露的數據中,符合全面兩孩政策人群數量比較龐大,全市約有100萬個已經生育過一個孩子的已婚育齡婦女,符合全面兩孩政策;如果全面兩孩政策落地,按照生育意愿和育齡婦女年齡結構,再加上羊年推遲生育人群數量,綜合推算,預計明后年會出現生育小高峰。但該負責人表示,2016年出生人數還要看政策落地具體時間。(記者 陳珂)
“單獨兩孩”沒有修法為啥“全面兩孩”要修
“全面兩孩”要落地,為啥要先修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21日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回想兩年前,實施“單獨兩孩”時,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一個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決議,并沒有修改計生法。
都是“生兩個孩子”,修法和不修法原因何在?這需要從現行法律規定找答案。現行計生法規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
“單獨兩孩”是指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單獨兩孩”的政策并不與現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相抵觸,因此不用修法。2013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決議,授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結合本地實際,修改地方法規或進一步作出規定。
國家權力機關不是修改法律,而是通過決議的形式放寬了法律、法規條件,實施“單獨兩孩”政策不用修法。
再看“全面兩孩”政策。五中全會對現行生育政策進行了重大調整,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這就需要修改現行計生法,使重大改革于法有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規定,“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就體現了這種調整。
從現行計生法的 “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到“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這種重大改變,當然要修法。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據新華社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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