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2月9日訊(記者 李珍通訊員 王濤) 萊西某法律服務所的法律工作者胡某某收了錢卻沒幫當事人立案,而是自己花了。為了應付當事人,他偽造了法院判決書,還蓋上了假印章。近日,胡某某因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被判刑一年半。據介紹,這是萊西法院審結的首起法律工作者偽造法院裁判文書案。
2014年5月,萊西人張某義因與人發生了交通肇事糾紛,經人介紹,來到某法律服務所找到胡某某,支付給胡某某8900元代理費。胡某某并沒去法院立案,正好家中急用錢就挪用了。張某義2014年底催問胡某某。胡某某模仿法院正規判決書制作了一份假判決書,并找人加蓋了假印章后交給張某義。張某義拿到判決書到法院拿給法官時才發現是假的,隨即向警方報案。今年6月胡某某到萊西市公安局投案。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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