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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河南省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消息,7月24日,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秘書長連子恒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一案在該院公開審理。
連子恒,1951年7月生,河南禹縣(現禹州市)人,歷任禹縣褚河公社黨委書記、禹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許昌縣委書記、商丘地區行署副專員、商丘市委組織部長、商丘市委副書記。2001年1月,連子恒調任三門峽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同年4月任市長。2004年2月任三門峽市委書記;2008年1月任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2014年8月17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同年12月23日,河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連子恒立案偵查,并指定周口市檢察院管轄。
周口市檢察院指控:2001年1月至2014年7月,被告人連子恒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現金人民幣914.8萬元、美元28.5萬元、購物卡4.5萬元、豐田普瑞維亞商務車1臺,為他人謀取利益。案發時,被告人連子恒對962萬余元人民幣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另外,被告人連子恒還非法持有三門峽市原煤炭局局長雷建國(已死亡)所送槍支10支及800余發子彈。
周口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連子恒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庭審進行了法庭調查;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連子恒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連子恒最后陳述時,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70余人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
文圖據新華社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