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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毛建國
人社部曾表示,在列出統計數據的173個國家和地區中,我國社會保險繳費率居第13位,高于160個國家和地區,其中養老保險繳費率偏高。“偏高”到底是多高?媒體調查稱,目前我國單位和個人為在職職工繳納的五項社會保險,約為職工個人工資的46%。也就是說,四成以上的工資繳了社保。 社保繳費超工資4成,北京職工30年繳百萬元,這樣的社保自然讓人有話要說。但要提醒,如果這是“繳得多”的問題,當前社保還有“拿得少”的問題,甚至“拿得少”比“繳得多”問題更加突出,更加引人關注。
需要引入一個概念,叫做養老金替代率,即勞動者退休時養老金領取水平與退休前工資收入水平之間的比率。目前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收入替代率已經超過80%,甚至達到90%左右。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由于種種原因,企業的養老金替代率卻呈現逐漸走低的趨勢,從改革初期的60%多降至現在的四五成水平。也就是說,普通職工的養老金替代率,不僅越來越低,而且與機關工作人員的差距越來越大。此前有人講家庭養老沒存百萬免談,也主要是基于養老金替代率偏低。
勤奮勤勉30年,繳了100萬元的社保,結果養老金替代率只有四五成,退休后的生活質量很難保證。如果繳得少的話,那么投入少自然不能奢望回報高,可現在卻是繳得多拿得少,想想誰不是憂慮爬滿了窗臺?這更加刺激了對“繳得多”的不滿。由此不難看到,社保最大的問題,其實還不是“繳得多”,而是“拿得少”。
因此,不要孤立地看“四成工資繳社保”。從某種意義上,用人單位最希望降低養老保險繳費率,對于勞動者來說,這卻不是最核心的問題。雖然我們養老保險繳費率偏高,居于“世界先進水平”,但這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社保不愿“繳得多”更怕“拿得少”。理想的狀態是繳得少拿得多,次優選擇是繳得多拿得多,最差的狀態是繳得多拿得少。遺憾的是,我們現在的處境是,“拿得少”讓“繳得多”的問題更加突出。在目前的政策選擇中,決不僅僅是解決“繳得多”問題,而是要把著力點放在平衡繳拿脫節的問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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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