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張貴峰
5月15日是全國防治碘缺乏病日。國家衛計委表示,雖然中國民眾碘缺乏基本消除,公眾仍需吃碘鹽,因地球外部環境缺碘,中國食鹽加碘政策不會取消,甲狀腺疾病增多和碘鹽無必然聯系。若不堅持食鹽加碘政策,碘缺乏病可能卷土重來。(5月15日央視) 強調“堅持食鹽加碘”,固然極有必要,但回顧近年來圍繞“食鹽加碘”和“碘鹽”的各種爭議,其中的關鍵問題顯然并非“食鹽是否應加碘”,而是食鹽應該“如何加碘”。
比如,針對不同地區的不同缺碘情況,為了既避免“碘缺乏”又避免“碘攝入過量”,是否應該有“加碘”或“不加碘”、以及區分不同加碘濃度的不同加碘選擇,以便改變長期以來簡單“一刀切”的強制食鹽加碘、過度加碘做法?眾所周知,正是囿于此前“一刀切”的強制加碘,在“碘缺乏基本消除”的同時,也在一些不缺碘地區、人群中導致了“碘攝入過量”問題,并帶來相應的健康風險。
這誠如此前衛生部在官方文件中曾承認的,“目前食鹽中碘含量偏高,約5個省處于過量水平,16個省市處于大于適宜量水平、碘過量可使甲亢的危險性提高”。為此,在2012年衛生部《食用鹽碘含量》中,食鹽的加碘含量,被從此前的20mg/kg~60mg/kg,下調為20mg/kg~30mg/kg,并明確,各省可以“根據當地人群實際碘營養水平,選擇適合本地情況的食用鹽碘含量平均水平”。
如果食鹽“如何加碘”問題得到徹底解決,食鹽市場上既有“加碘鹽”也有“無碘鹽”,既有“高碘鹽”也有“低碘鹽”,可供消費者自由選擇,那么,面對一個既能自由選擇又能充分競爭的食鹽市場,廣大消費者的權益福祉才能得到充分保障,不僅可以依據自身需要獲得既“物美”又“價廉”的食鹽,而且能避免“碘缺乏病可能卷土重來”和“碘攝入過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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