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4月8日訊(記者 張同順) 4月8日,記者從李滄區獲悉,今年該區在去年4家非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國家基本藥物銷售試點的基礎上,繼續擴大范圍。至此,李滄全區13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實現全區11個街道全覆蓋。
“這次買藥真是便宜了,上個月我來買同樣的藥,總共花了46.8元,這次只需要28.1元,再經過醫保門診統籌報銷,我實質上只花了8.43元。”4月8日上午,家住文昌路豐和苑小區的王寒在文昌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買藥后臉上掛著微笑。
李滄區社區衛生服務工作辦公室主任邵先贊介紹,2015年,李滄區在去年啟動4家非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試點的基礎上,今年計劃投入300萬元,進一步擴大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在全區13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使實施藥品零差率銷售的非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由4家擴大到8家,實現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在全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覆蓋,服務人口涵蓋全區11個街道。
至此,李滄區在市內三區首家實現了基藥制度在非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覆蓋。據介紹,去年李滄區首先在樓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虎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振華路街道四流中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九水路街道佳家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施基藥制度,今年起開展基藥制度的是湘潭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李村街道書院路新陽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湘潭路街道大棗園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虎山路街道文昌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記者了解到,2014年,李滄區在開展民營機構試點基藥制度試點時,實行按基藥銷售比例對民營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進行補償。
邵先贊告訴記者,試點機構在銷售國家基本藥物的同時,允許同時配備使用一定比例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以外的藥品,但對試點機構的年基本藥物銷售額及基本藥物配備種類進行了嚴格規定,民營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配備基藥的種類不能低于青島市基藥種類的30%。
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只銷售基藥、非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基藥非基藥均可銷售,那么,怎么才能保證居民在非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買到基藥。邵先贊表示,李滄區在試點基藥銷售的民營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求必須設置國家基本藥物專柜,在機構內醒目位置懸掛提示牌及價格公示牌。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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