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網濟南2月8日訊(記者 賀輝)濟南市民吳女士最近感冒發燒一直沒好利索,服藥后開車總是感覺頭昏昏沉沉的,反應速度也明顯不如平時快了。吳女士上網一查才知道原來自己“
藥駕”了,回想起來后怕不已。大眾網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藥駕”對交通安全的危害不亞于酒駕,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開車前盡量避免服用可能導致身體不適或反應速度下降藥物。
15名駕駛員僅1人知道“藥駕” 大多數駕駛員對“藥駕”這個詞都比較陌生,大眾網記者昨天隨機采訪了15名駕駛員,除了一名公交車司機外,其他14個人都表示不知道“藥駕”這回事。對
藥品說明書提及的服藥期間不得開車等注意事項,他們平時也都不太在意。
“我這段時間感冒發燒反反復復,老是不好,每天早飯后吃了感冒藥開車去上班,都會覺得特別容易犯困,頭昏昏沉沉的,反應速度也明顯不如平時了。”市民吳女士說,直到她上網查了一下“藥駕”,才知道原來這么危險,回想起來不由得后怕。
“藥駕”危害不亞酒駕 法律未對感冒藥做明確規定 日前在重慶主城區,一輛路虎車一連撞了三輛停在路邊的出租車,而在此之前這輛路虎還撞了三輛車。從執法記錄儀拍攝的畫面可以看到,被撞的六輛車損失較重。經過調查,這起事故發生的原因,竟然是駕駛員李某吃了感冒藥犯困,也就是俗稱的“藥駕”。
所謂“藥駕”,是指駕駛人服用了某些藥物后駕車出行。有關研究發現,有些藥物和酒精一樣,都能削弱人類思維清晰性和判斷力,嚴重情況可能致命,服藥后駕駛和酒后駕駛都很危險,很容易釀成禍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的,不得駕駛機動車。而將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與酒駕相提并論,可見“藥駕”危害性之大。
然而,這條法律規定只提及了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對包括抗過敏藥、感冒藥、解熱鎮痛藥在內的其他可能引起司機不良反應的藥品,則未做明確性的強制限定。
對此,濟南歷下交警大隊交通科副科長李曉斌表示,法律不可能把所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完全列舉出來,雖然《道路交通安全法》沒有對抗過敏藥、感冒藥等做出強制性的規定,但“藥駕”一旦導致交通事故,即使駕駛員主觀上并非故意,也屬于危害公共安全。他表示,作為駕駛員應當具備一種常識:任何可能引起不良反應影響正常駕駛的藥品、食品、飲料,開車前都應該盡量避免食用和服用。
為了您的安全請記清:以下七類藥品可能導致藥駕 據報道,有七類藥品會對駕駛產生影響,這七類藥品分別是:抗組胺藥,抗抑郁、焦慮類藥,鎮靜催眠類藥,解熱鎮痛藥,抗高血壓藥,心臟病用藥以及降血糖類藥。
1、抗組胺藥。副作用:嗜睡、眩暈、頭痛乏力、顫抖、耳鳴鳴和幻覺等副作用令司機注意力不集中,反應不靈敏。大多數感冒藥都含有抗組胺類藥物成分,買藥時注意看清成分說明。
2、抗抑郁、焦慮類藥。副作用:打哈欠昏昏欲睡,吃得多的話產生共濟失調,病人走路都不穩,更別說開車了。
3、鎮靜催眠類藥。副作用:產生鎮靜、催眠和抗驚厥的效果。凡是開車之前絕對禁止吃這類藥。實在有需要吃,必須等藥效消除后才抓方向盤。
4、解熱鎮痛藥。副作用:眩暈、耳鳴是常見表現,有些病人甚至出現了聽力的減退,大量出汗甚至虛脫,假設在車來車往的馬路上受這些負面影響,司機的安全實在難以保證。
5、抗高血壓藥。副作用:心悸、心絞痛和體位性低血壓等,同時還會有頭痛、眩暈和嗜睡等,這些反應會降低司機的注意力和反應靈敏度,增加發生事故的機會。
6、抗心絞痛類藥。副作用:導致頭痛、使司機難以集中精神。其次還會因眼內壓、顱內壓升高而導致視力不清、頭暈乏力等,影響到司機的視野。
7、降血糖類藥。副作用:引起疲倦頭暈等不適,也在司機需要注意服用的藥物之列。
如何避免藥駕? 根據醫生建議,在服藥期間最好不要駕車。另外,看病和服藥時請注意以下幾點:
1、看病時主動表明身份,提示醫生“我是司機”或“我開車上班”,盡量避免使用會對駕駛產生不良影響的藥物。對于普通常見感冒,注意看清成分說明,最好選擇不含抗組胺藥成分的。
2、仔細閱讀藥品的說明書或是商品標簽,特別是“不良反應、注意事項、用量、禁忌癥”等。如果有此類副作用,注意事項會注明服用藥物后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
3、不可超劑量用藥。引起藥品不良反應的原因主要有三個:用藥劑量不當、重復用藥和藥物相互作用。因此,若自己買藥吃,種類要越少越好。
4、對已知有不良反應,但不得不吃的藥,開車前要減半量服用,等休息時再補足全量。
5、等藥效消除得差不多后,或藥物已經過了血液濃度峰值的時間,再開車上路。
6、服藥期間如果出現異常,盡可能請教醫生,不要勉強開車,以免發生交通意外。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