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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張雪松 制圖
本報訊(記者 張雪松 ) 每年在走近春天的時候,也在走近
消費者自己的節日—— 3·15國際消費者
權益日。俗話說,“天天3·15”,那么,經過多年的普及教育,廣大消費者的消費
維權意識是否有了提高呢?3月10日,記者通過半島
平度新聞微信調查了解到,盲目跟風、從眾,受情緒波動影響、沖動消費等影響消費者的不理性消費因素、消費行為依然存在。此外,還有一些消費者因為涉及金額太小而放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商品種類繁多,對消費者的吸引力大,尤其是女性消費者,被打折促銷廣告吸引,買到不實用的商品是常有的事,這一不理性的消費現象也成為消費者心中的“痛”。本次調查的結果也不例外,兩成消費者表示消費行為受到這一因素的影響。調查顯示,四成以上消費者在選購商品與服務時,易跟風消費或沖動消費。
采訪過程中,記者了解到,絕大多數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能根據自己的消費需求自主選擇商品和服務。但對消費者合法權益受損害狀況的調查表明,五成以上的消費者認為自己在近一年的消費行為中其合法權益曾受到過傷害,而且涉及領域廣泛,包括交通、醫療、餐飲、維修服務、購房、裝修、電信等領域,各行業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頻頻發生,消費者的投訴多因沒有得到答復而不了了之。
據了解,近兩年來,消費者的成熟度強了不少。調查顯示,六成以上消費者在其權益受到損害的時候,首先想到的是找商家處理、向消協投訴或者視損失大小后再做決斷。但令人關注的是,視損失而采取行動的比例是最高的,也就是說,很大一部分不滿往往由于消費者覺得損失不大而并沒有反映出來。“尤其在開放性市場,監管不到位,購買蔬菜、水果時,遇到缺斤少兩的事并不稀奇,但差個三塊五塊的不值當去投訴,而且你沒有證據?!笔忻窳勘硎?。此外,愿意通過走法律途徑來為自己找回權益的消費者比例還不足四成。
調查還顯示,大部分消費者在消費權益受到侵害時,往往因“涉及的商品或服務金額太小,不值得”,從而放棄維權,此外,也有一部分消費者往往會因為“投訴太麻煩,耗不起精力和時間,不想折騰”和“覺得負責接待的單位互相推諉,不及時處理,浪費時間”而放棄維權。
究其原因,消費者法律意識淡薄、維權制度存在陷阱等方面均阻礙了維權之路。作為普通消費者,在日常的消費過程中不會計較小的損失。殊不知,如果所有的消費者都不計較,商家就會抓住“機會”盡一切可能攝取非正常利益。業內人士表示,現如今,假冒偽劣技術越來越高超,而且沒有切合實際的查偽手段,消費者不能正確地分辨商品的真假,便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到假冒的產品。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