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吃飯時被硌傷牙怎么辦、購買的商品不夠秤怎么辦?昨日,市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2014年十大
消費維權案例,并對每個案例進行了點評,其中大都是和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的維權案件。
案例一
小魚干短斤少兩 罰款5000元
崔先生在廣西路某商店購買了20袋小魚干,因小魚干少了2斤的重量,所以崔先生投訴到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中心。經市南區市場監管局中山路所行政執法人員調查,經營者在分包裝時故意將每袋少裝了一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等規定,執法人員責令經營者補足兩斤小魚干,賠償崔先生五百元并予以罰款五千元。
【點評】經營者經營時應當保證足斤足兩,誠信經營,如短斤少兩,欺詐消費者,應當補償消費者損失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案例二
吃漢堡硌傷牙 店方承擔治療費
臺女士在一家快餐店吃漢堡,被小硬物硌傷牙齒。而后要求賠償治療費用,店方認為間隔時間長,不同意賠償。臺女士投訴到市南區消保委尋求幫助。經調解,雙方同意由快餐店陪同臺女士到青島口腔醫院進行治療,所產生的醫療費用由店方全部承擔。
【點評】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經營方由于過錯造成消費者傷害,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案例三
項鏈有裂痕 商家為顧客退貨
銀女士在香港中路某購物中心購買翡翠聯排項鏈、手鏈等,發現翡翠內部有裂痕。商家也承認質量有問題,并同意給其退貨,但后來商家卻以各種理由拖延時間,甚至躲著不見。銀女士投訴到市南區消保委香港中路分會,經調解,商家為銀女士退貨。
【點評】商家為消費者提供的商品應當符合相關質量要求,否則消費者有權依照有關規定或約定要求商家履行退貨、更換、修理等義務。
案例四
維修超出期限 店家得退貨
宋女士在龍山路某服裝店花1.8萬元購買了一件裘皮服裝,才穿了幾天就出現了開裂的情況。商家答應寄回原廠修補,但近10個月后仍然沒有寄回。宋女士提出退貨要求,商家不同意,宋女士投訴到市南區消保委江蘇路分會,經調解后,商家為宋女士退貨。
【點評】消費者購買皮衣后,在“三包”有效期內出現裂紋,由于廠家原因,超過規定時間后仍無法修理,也沒有同款產品可以調換,根據法律規定,商家應依法履行“三包”責任,消費者提出退貨要求的,商家應當予以退貨。
案例五
違約取消訂單 履約理所應當
鄭先生在天貓網一家電器店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訂購了一臺電視機,約定分11期付款,鄭先生按約定支付了首期貨款。但商家在未與鄭先生溝通的情況下,擅自取消了訂單,并將首期貨款退還鄭先生。鄭先生投訴到市南區消保委金門路分會。經調解,商家履行與鄭先生在網絡平臺約定的購物交易。
【點評】根據法律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達成了網絡分期付款購物的約定,就應當按照約定內容履行到期交貨的義務。
案例六
商家宣傳名不副實 商品退貨
錢女士在香港中路某大型商場,花1999元購買了羊絨大衣。購買時商家告知可以水洗,消費者穿前水洗發現大衣全是折,袖口還破了個洞,露出了線頭,熨燙后還是不平整。消費者投訴至市南區消保委珠海路分會。經調解后,店方給消費者退貨。
【點評】經營者以廣告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狀況的,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質量與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
案例七
皮衣吊牌標簽不符 店家三倍賠償
王先生在市南區香港中路某大型商場花費3600元購買了一件皮衣,發現側標與吊牌標簽不符,王先生懷疑皮衣是假冒商品,投訴至市南區消保委香港中路分會,要求三倍賠償。經調查,經銷商在更換標簽時出現失誤,經調解,商家給王先生予以賠償。
【點評】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案例八
網上宣傳不實 退還多收款項
齊女士在淘寶上訂購了一款座便器,購買時商家承諾,總價款為380元商品款加20元管件費。但商家上門安裝時,卻又額外收取了80元熱熔器使用費,齊女士認為商家違反約定,投訴至市南區消保委八大湖分會。經調解,商家為齊女士退還80元熱熔器使用費。
【點評】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碼標價,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商家未提供真實、全面的商品信息,多收的費用應當予以退還。
案例九
項鏈斷裂 商家全款賠償
王先生于年底在某商場黃金專柜購買了一條項鏈,剛佩戴沒幾天,項鏈就發生斷裂,把王先生孩子的臉劃傷了。王先生要求退貨,并要求商家賠償醫藥費和誤工費。經市南區消保委八大峽分會工作人員調查,項鏈斷裂經鑒定是由質量問題引起的。經調解,商家為王先生退貨,并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等共計五千元。
【點評】由于產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人身安全受到損害的,經營者應當退貨并賠償相關費用。
案例十
合同有約在先 意向金理應退還
消費者周女士在市南區福州北路某裝飾公司,預交意向金訂購了室內裝修服務,裝修合同上約定了意向金可退。后周女士通過多家比對后,向該裝飾公司提出退還意向金的要求,但裝飾公司卻以各種理由推卸責任,不予退還意向金。周女士投訴到市南區消保委。經調解,為消費者退還2000元意向金。
【點評】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已經明確約定意向金可退,經營者就應當履行退還義務。
[編輯: 張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