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2月10日訊(記者 劉玉凡 實習生 葉宏偉) 王女士是嶗山區深圳路一家進出口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員工,與公司簽了4年合同,2015年10月份到期。然而,2月10日王女士向本報反映,就在今年一月份的時候,她卻被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叫去談話,打算勸退她,此時的王女士已
懷孕五個月。
“公司為了勸退我,從一月份到現在真的是用了各種手段,一直逼我主動遞交
辭職報告,自己離開公司?!蓖跖肯蛴浾哒f道,她懷疑公司之所以辭退她,是因為她懷孕了?!八麄円愿鞣N理由先是降我工資,還以身體不合適為由,將我調離崗位,最近又天天找我談話,還沒收了我的辦公電腦,把我就那么晾在辦公室里,想要讓我知難而退”。據其介紹,現在該公司已經給了王女士兩個選擇:要么主動辭職,說是可以賠償保險;要么明天就不讓上班了,并且1月份的工資也不給結了,相關保險也給停了。
該公司負責人還告訴王女士,現在公司馬上面臨破產,已經注冊了新公司,他們要把其他所有的員工連帶保險一起轉到新公司去,要是王女士這么一直不答應,就把她自己的檔案留在老公司,不給其轉入新公司,不但不給其繳納保險,等老公司一破產,就和她徹底脫離關系。得到這個消息后,心急如焚的王女士再也坐不住了,只得撥打本報熱線進行求助。
10日上午,記者電話聯系了該單位的人事部門,不過面對記者的詢問,該公司拒絕接受采訪,并未對此事進行回應。記者于是將情況反映給嶗山區勞動監察大隊。其工作人員介紹,因為王女士現在沒有單位出具的解聘書材料,還無法證明單位辭退她,在法律上雙方還未解除勞動關系。此外,這位工作人員一直強調,婦女懷孕期間,一旦單位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王女士可攜帶相關證據申請勞動仲裁。一般私有企業不能申請破產的,因經營不善或其他原因倒閉后,只能申請注銷,只有國有企業才能申請破產,注銷后的公司相關責任還是繼續由該公司之前注冊的企業法人承擔,不能逃避相應責任。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