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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小企業是造成基層環境污染的原因之一。記者獲悉,自2014年12月20日,我市開展土小污染企業
清理取締專項行動以來,截至2015年1月15日,全市共排查土小企業1057家,已取締919家。
據悉,市大氣辦《關于開展土小污染企業清理取締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各鎮街、村居對轄區內“十五小”、“新六小”及其他土小污染企業進行拉網式排查,摸清底數,建立臺賬,并組織統一行動,集中拆除,徹底取締。截至1月15日,全市共排查土小企業1057家,已取締919家,其中48家已斷電或停產。
下一步,將建立健全“村居上報、鎮街取締、縣區監管”的土小污染企業清理取締長效機制。嚴格取締標準,按“斷水斷電、拆除設備、吊銷執照、清除原料”原則,對土小污染企業進行徹底清理取締。并加大后督查力度,定期對轄區內土小污染企業清理取締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嚴防死灰復燃,確保環境安全。
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對各縣區土小污染企業清理取締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凡漏報、瞞報、謊報、不履行職責的,一律追究村居、鎮街及縣區相關人員責任。(記者唐麗麗)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