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過完年、
回娘家”是山東女人出嫁后每次過完年必須要遵守的傳統(tǒng)風俗習慣。然而,在山東的不同地區(qū),“回娘家”的
日期并不相同,要有一番講究。
據(jù)山東省民俗學會名譽會長李萬鵬介紹,山東有的地方嫁出去的女兒是正月初二回娘家;而在有的地方,要等到初三這天才回家探望父母。女兒回娘家日期不同,是因為各地按照風俗過年的天數(shù)不一樣。
15日是正月初二,在山東省章丘市前劉村,70多歲的劉廣金夫婦起了個大早,因為這一天他們的三個女兒要和女婿一起回家。劉廣金高興地告訴記者,雖然按照風俗,過完初一就算過完大年了,但今天和昨天一樣熱鬧,年味一點兒都沒有減少!
為了辦好這一年一度的家庭盛會,劉廣金和老伴一早就把農(nóng)家小院收拾一新,并準備了魚、肉、青菜等菜肴,還專門曬上幾床棉被。劉廣金拿出了珍藏許久的幾瓶白酒,說:“今天中午讓女婿們多喝幾杯,喝醉了就在家休息。”
不過,如果要是在膠東地區(qū),老劉的三個女兒在正月初二回娘家,可就“犯了忌諱”。從章丘市往東,越過廣闊的山東內陸,就到達了沿海的膠東地區(qū),這里的習俗和章丘完全不同,正月初二這天女兒們還要待在婆家,而不能回娘家。
“我們膠東人大年三十晚上迎年,正月初二晚上送年,這期間出嫁的女人必須要待在婆家,不能隨意到娘家去,否則就會犯忌諱。”青島市民趙海濤說。
15日上午,趙海濤出門給岳父母買了煙、酒、魚等禮品,打算明天和妻子一起去他岳父家里拜年。“我每年都是正月初三和妻子一起去老丈人家拜年,中午陪老丈人喝上兩盅,下午一家人打打牌,晚上我們再回去。”趙海濤說。
“按照風俗,山東各地過年天數(shù)不一樣,是不同地方女兒‘回娘家’日期不一的原因”,山東省民俗學會名譽會長李萬鵬解釋說,“‘破五’之前,山東內陸地區(qū)過年一般只過正月初一這一天,初二便開始走親訪友,女兒要先回娘家;而在山東沿海地區(qū),大年包含初一、初二兩天,女兒初三這天才能回娘家探望父母。”(完)
[編輯: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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