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月13日訊(記者 張同順)1月13日,市人社局下發《關于
農民工參加
社會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本市農民工與
城鎮職工按統一政策參保繳費和享受待遇,新政策涉及本市80余萬農民工。
據市人社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以前本市農民工的參保繳費及待遇與城鎮職工有所區別,比如,以前在建筑礦山等高危行業、流動性較大的農民工,可以優先繳納工傷和醫療保險費。此外,本市部分企業給農民工的繳費基數也與城鎮職工存在一定的區別。
新出臺的《通知》規定,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應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并享受相應待遇。農民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以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本人工資收入低于本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 的,以本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本人工資收入高于本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本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基數)。用人單位以本單位農民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作為繳費基數,按政策規定比例為農民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通知》還規定,通過勞務派遣形式跨地區派遣到本市的農民工,應在本市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其中勞務派遣單位在本市設立分支機構的,由分支機構為被派遣農民工辦理參保手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務派遣單位未在本市設立分支機構的,由用工單位代勞務派遣單位為被派遣農民工辦理參保手續,繳納社會保險費。
“我在工地上干了兩年了,但老板只給我們繳納工傷保險,現在市里有了這個通知,以后我們的情況可能會改善。”1月13日,在黑龍江路一處工地打工的王師傅說,作為農民工的他們,其實非常希望參加醫療保險,農民工大多是外地人,身在異鄉萬一長病生災,有醫療保險就和城鎮職工一樣看病能報銷了。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新規定出臺后,農民工與城鎮職工執行統一的社會保險政策,享受同等的社會保險待遇,將能更好的保障農民工的社會保險權益,讓農民工與城鎮職工共享城鄉均等化的公共服務。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