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張春曉 通訊員 范 粟 報道
本報濟南1月5日訊 年終歲尾是
農民工討薪高峰時期。日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省公安廳、省住建廳等八部門,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對各類企業特別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礦山等類企業進行全面排查。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說,對已繳納工資保證金的企業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及時使用工資保證金支付被拖欠的工資。對因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與建設工程承包企業結清工程款,致使建設工程承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因工程總承包企業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由工程總承包企業承擔清償被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責任。對于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本級政府先行墊付被拖欠的工資。
省住建廳專門出臺了《全省建設領域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方案要求,全面推行建筑用工
實名制和農民工工資按月發放。直接與農民工發生用工關系的建筑企業,必須依法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設置專門機構負責農民工管理和工資發放工作。全面推行建筑用工實名制管理,建立勞動用工名冊,健全項目部管理臺賬,詳細記錄施工現場農民工姓名、身份證號、工資及進離場時間等。建筑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按月結清每個農民工當月完成的工作量,并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工資,施工時間不足一個月的應按日支付或工程完工后即時結清,杜絕隱性欠薪現象。下一步住建部門將大力推行農民工實名制
工資支付卡制度。對在省內從事建筑施工的農民工工資由直接用工單位通過工資卡發放,首先在特級和一級建筑企業中推行。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