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在12月12日A13版報道了《公共走廊怎能私占》一文,報道了家住市北區遼寧路附近的市民王先生(化名)所住的居民樓公共走廊被占一事,前幾年自己住的房子整體改造過,可自打改造好了搬回去住,鄰居把公用通道占了一大半,變成了鄰居自家的儲物間,進進出出都很不方便,王先生跟鄰居協調過幾次,也沒什么作用,鄰居一直占著公共通道。
12月24日,王先生聯系了城市信報/信網記者,報道之后,
居委會來到王先生的樓道里協調,鄰居也承認樓房改造好之后,先搬了進來。由于以前養成了在樓道里放東西的習慣,這次搬進來之后便先在樓道里放上了東西,在樓道里建上了儲物間。
最近幾天,王先生的鄰居陸續把樓道里的雜物搬走了,樓道里干凈了許多。王先生和鄰居都進出方便了。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杜少龍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