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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都市報11月21日訊(記者 李飛鴻 郝園園) 11月21日,山東省政務網公布了《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發〔2014〕25號文件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其中提出,要尊重農民在進城和留鄉問題上的自主選擇權,不得采取強迫方法使農民“被
落戶”。同時,還提出濟南、青島兩市全面放開普通
高校畢業生(含往屆畢業生)落戶限制,并探索實施積分落戶制度,科學制定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合法穩定職業的外來人口階梯式落戶通道和差別化落戶標準。
意見提出要堅持以人為本,尊重農民在進城和留鄉問題上的自主選擇權,不得采取強迫方法使農民“被落戶”,并明確規定,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進城落戶農民是否有償退出“三權”,應在完全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適時開展試點探索,實現有序推進。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