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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恒虎 南京市民王先生到銀行取錢,取完錢后,銀行清點發現少了一萬元,銀行調取監控發現可能是把錢多給了王先生,王先生表示,自己趕著取錢是還朋友的,拿到錢后直接給了朋友,也沒有點錢,于是坐在那里不認賬。 這起案件的結局以妥協告終,王先生同意和柜員小張各承擔一半責任,每人賠償5000元,彌補銀行損失。要是雙方沒有達成一致,非要鬧上法庭,這起儲戶告訴銀行“離柜概不負責”案件,會成為又一個經典案例。
有些銀行習慣在柜臺貼有“錢款當面點清,離柜概不負責”的告示,被消費者稱為霸王條款。正因為許多消費者對銀行的這一規定不認同,錢款離柜后發生的糾紛屢見不鮮。事實上,“錢款當面點清,離柜概不負責”是否有效,并不是銀行說了算。銀行制定“錢款當面點清,離柜概不負責”的規則對付消費者,消費者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用同一規則對付銀行是否可行?有的消費者搬出了國外的例子。英國的一個柜員機2012年某天很“大方”地取一送一,吸引了兩百多名顧客前來取錢。事件發生之后,銀行方面稱是銀行有錯,因此不會追討被人惡意取走的錢。然而,有分析稱,宣布不追討是銀行方面做低成本“公關秀”。同樣是在英國,據外媒今年1月15日報道,英國諾丁漢郡一家銀行的自動取款機日前出現故障,向取錢的客戶發放超額現金。但報道說,預計銀行會向拿多了錢的客戶追討。就算是在英國,顧客從銀行多取了錢,也是要歸還的。除非銀行大方地不要了。
南京市民王先生和銀行柜員小張之間一萬元的糾紛,癥結是證據問題。銀行監控顯示,小張把錢給了王先生,看到王先生把錢放進了袋子,可惜監控視頻并不夠清晰,不能顯示小張有沒有多給一萬元。要是視頻足夠清晰,假如小張多給了王先生一萬元,王先生是必須歸還的。根據法律規定,這一萬元屬于不當得利,應予返還。拒不返還,如涉嫌構成侵占罪,將被追究相關刑事責任。
銀行規定的“錢款當面點清,離柜概不負責”的霸王條款,對消費者不一定適用,同樣,消費者拿這樣的霸王條款對付銀行,也不一定適用。只要證據確鑿,就得依法辦事。任何霸王條款,遇到法律,都不堪一擊。(作者系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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