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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薛易
過來人可以相對輕松地說,從上鋪摔下來的大多因為“睡相不好”。可是,在慘案發生后 ,難道還要讓已然腦死亡的孫慧博來反思自己的睡眠習慣嗎?而且,在十多年后,床鋪的護欄高度是否還會像現在一樣?總有一天,我們的孩子也會住校,是否應該未雨綢繆,從現在就該培養他有一個好的睡相,不至于以后從上鋪摔下來呢? 10月19日深夜,河南鄭州升達經貿管理學院,20歲的孫慧博從上鋪摔下,如今10天過去依然昏迷不醒。醫生稱,已出現腦死亡跡象。上鋪高近2米,護欄卻只有10多厘米,加上被褥厚度,護欄基本沒有防護作用。目前對于高低床,國內尚未出臺統一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一條20歲的年輕生命,因從宿舍上鋪墜落而飄零,這樣的悲劇讓人既痛心又震驚。的確,這種慘案發生的概率很小,但是絕大多數人都能感到切膚之痛,因為它距離自己曾是那樣近。
說起高低床,只要有住校經歷的人都無比熟悉。而且,絕大多數人都聽說甚至親歷過從上鋪摔下來的場面。我本人也曾親眼看見同學從上鋪跌落,摔得口吐白沫,輕微腦震蕩,住院治療。在網上也有很多人談起有同學被摔得昏迷、縫針、骨裂,乃至不幸離世。
當然,作為過來人,我們可以相對輕松地說起這些,有的還說摔下來的人大多因為“睡相不好”。這種基于經驗的印象式判斷,難說全無道理,但將如此普遍的安全問題,歸結為“睡相”則是缺乏理性、難以服眾的。尤其是在慘案發生之后,難道還要讓已然腦死亡的孫慧博來反思自己的睡眠習慣嗎?從新聞中的描述和相關照片中可以看到,事發床鋪的護欄高度,絕不比我十多年前上學時高。在十多年之后是否還會如此?總有一天,我們的孩子也會住校,是否應該未雨綢繆,從現在就該培養他有一個好的睡相,不至于以后從上鋪摔下來呢?而且,在很多地方,孩子住校的年齡比以往更小,有的從小學就有了高低床。這不是小題大做,也不是只存在于推論中的風險,而是真真切切地事關每一個人。
學校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不僅因為孫慧博是在學校宿舍中出事,還因為床鋪確實存在安全風險。在此必須要說,既然在全國范圍內此類安全事故屢屢發生,為什么學校不選用護欄高一點的高低床?以往學生們受傷的事件就一點都傳不到學校負責人的耳朵里去嗎?不過,這里并不僅僅針對事發學校,所有存在類似問題的學校都應反思。
標準的缺失是癥結所在。目前,對于高低床國內尚未出臺統一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只在《GB/T3328-1997家具床類主要尺寸》中規定,高低床的安全護欄高度要大于等于20厘米,護欄和床頭之前的缺口應在50~60厘米。高低床的高度也沒有明確規定,只規定第一層和第二層之間高度要大于等于98厘米。這一點可能成為事發學校卸責的理由。盡快建立科學的標準,是相關部門不容推卸的責任。
學校也應思考如何調整宿舍布局。如今,很多學校的住宿條件已明顯改善,每個房間只住4個甚至2個學生。但在這樣的情況下,卻仍然采用高低床的模式。為安全起見,希望學校要么提高護欄高度,要么取消高低床。至于空間需求,那就交給設計師來解決吧,無論什么時候,安全都是第一位的,絕對含糊不得。
“睡在我上鋪的兄弟……”二十年前那首校園民謠我們依然吟唱。只是,希望睡在上鋪的風險早日消失,莫讓后人再“用生命來睡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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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