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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國 16個人的單位,去年公務接待開支35.65萬元,算不算高?去年杭州僅僅買垃圾袋就花了8000多萬元,為何未在決算中見到……10月28日,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了杭州市人大財經委關于2014年部門決算重點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 僅購買垃圾袋的費用,就達到了8000多萬元,這個數字確實令人咋舌。到底是什么樣的垃圾袋,價格竟然如此之高呢?
其實,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部門決算,目的就是監管好財政支出,避免出現某些貓膩。問題是,如果只是側重于形式上的審查,而沒有追責機制兜底,就不能扼住某些部門單位亂花錢的沖動。正如之前的一些天價事件,有的處理結果只是隔靴搔癢,有的則成為爛尾新聞,鮮有因為財政支出不合理而被問責的責任人員。
那么,責任的真空和蒼白,必然會產生牛欄關貓的效果。試想,即便在財政預決算中做了某些“小動作”,甚至還有“大動作”,面對審查審計卻可以依然淡定從容。現實中,審查制度的存在確有必要,但卻不能只是側重于表面,而是應該注重如何產生實際效果。
事實上,追責機制的缺失,本質上還是制度設計存在缺陷,沒有將某些支配財政花費的權力裝進籠子中。從預算到決算,錢是怎么花的,是否花在刀刃上,都應該有個明確的說法。而現實中,很多部門單位卻諱莫如深,對于花費的具體標準、名目等等,都是以一種“低調”的姿態去應對,很少能夠主動面對外界的追問。
既然如此,就有必要在審查制度之后,打上嚴厲的責任補丁。具體而言,在預算過程中,要嚴把關口,厘清花費的數額、種類、項目等等,力求精細和明確。而在決算方面,則更應該進行嚴格的審計,對照預算進行統計和核對,如果存在貓膩,應該進行嚴厲的問責。同時,對于相關審查審計人員,也應該將他們置于責任的籠子中,避免出現某些偏袒包庇行為。
說到底,作為公民,有權利知道納稅人的錢怎么花的,花在了哪里。從這個方面而言,在相關部門不能實現自我約束的現實下,就應該以嚴厲的問責機制兜底,倒逼他們主動擔責,別再讓財政花費成為天價的代名詞。(作者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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