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0月22日訊(記者 林偉萍) 10月17日,
油價迎來“六連跌”,島城汽油價格“破7”,重返“6時代”。有市民提出疑問:油價這么低了,出租車的燃油附加費是不是也該
取消了?對此,物價部門回應,根據規定,取消
出租車燃油附加費的條件為“油價回落至每升7.07元以下且穩定1個月以上”。
自7月份以來油價坐上了滑梯,10月17日,油價迎來“六連跌”,青島93號汽油和0號柴油分別降低0.24元和0.25元,執行到位每升價格分別為6.96元和6.53元,島城汽油價格重返“6時代”。日前有市民咨詢,“根據島城‘油運價格聯動辦法’,油價‘破7’,出租車的燃油附加費是不是也該取消了?”對此,22日,市物價局工作人員回應,目前,本市93號汽油最新零售價為6.96元/升,理論上已進入“油運價格聯動辦法”規定的取消燃油附加費的油價區間,只是時間上未達到“穩定一個月以上”的啟動條件,還需要密切觀察,待條件具備后,將立即啟動相關程序。
市物價局工作人員解釋說,根據青島市2010年出臺的“油運價格聯動辦法”,“以93號汽油為油運價格聯動燃油代表品,以省物價局公布的93號汽油最高零售價格為油運價格聯動燃油代表品價格,當油價上漲為每升7.07元(含7.07元)~8.07元(不含8.07元)區間時加收燃油附加費,具體標準為每客運車次1元。若油價回落至每升7.07元以下且穩定1個月以上時,則取消加收的燃油附加費。”
目前,我國油價調整周期為10天,要想達到規定中要求的“油價回落至每升7.07元以下且穩定1個月以上”,那島城油價要在“破7”背景下再迎來兩個下跌或空窗期,才能達到取消1元燃油附加費的條件。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