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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海建 日前,中央公開黨員干部參賭涉賭整治情況,全國查處案件6122起,涉及7162人。黨員干部參賭涉賭在30多個省區市均有出現,其中浙江涉案人數最多,查處案件1575件,黨紀政紀處分1544人。對于涉賭金額及來源公告并未涉及。(本報10月11日A3版報道) “官賭”之害,路人皆知。一是容易形成小團體、小圈子,在“利益游戲”中結成利益同盟;二是消磨士氣、渙散人心,一旦成癮,自然延誤正業;三是延伸起公權力的“腐敗暗道”,與“雅賄”等賄賂形式一樣,“賭賄”也成為貪腐案例中的共性之處。譬如,武漢新洲區民政局原局長張火金先后17次出境賭博,牽出貪腐大案。
“首曬官賭清單”傳遞出頂層設計助力“權力戒賭”的良苦用心。事實上,早在2004年,中紀委、中組部就聯合下發《關于嚴肅查處黨員和干部參與賭博的通知》,明確規定:“對參與賭博活動的黨員,要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是黨員領導干部的,要從重或者加重處分”,“凡是參與賭博的領導干部,要一律予以免職。”不過,與網絡賭博、賭球賭馬等新興賭博方式勃興相對應的,是地方部門近年來鮮有治賭新規出臺。加之私下賭博基本是個利益共同體,公共監督談何容易?
官員“賭迷心竅”,看起來是賭博游戲惹的禍,娛樂上癮、喪失心智。不過,小賭或大賭的民眾也不鮮見,為何他們在賭資上就不能“呼風喚雨”?一言蔽之,“官賭”之害,還是權力贖買惹的禍。一方面,錢來得太容易,錢花得不受約束,管錢的籠子又如牛欄看貓,貪欲與賭欲聯姻,“官賭”之癮自然一發不可收拾;另一方面,權力贖買是個硬通貨,官員與商人、與下屬賭博,十賭九贏,自然斗志盎然、“賭技”高漲,私欲也水漲船高。長此以往,一旦為官者習慣于“權力為賭局開場”,規則失序、行為失范也就是遲早的事。
有人說,一份官賭清單,亮出反腐新劍。這話固然不錯,但遺憾的是,這份清單中,公眾關心的涉賭金額及來源并未涉及。抽絲剝繭、順藤摸瓜,看看這些“賭官”是怎么成長起來的,起碼有助于制度反腐防微杜漸,防患于未然。只有真正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必監督”,“官賭”這場戲,才會早日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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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