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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鋒 遵守交通規則是每個公民的法律義務,也就是說,每個人行路口都有一道無形的法律閘門,交通信號燈就是這道法律閘門的開關,無論人行路口有沒有交警執勤、有沒有攝像頭,行人(含車輛)都應該敬畏并服從這道法律閘門。 國慶長假期間,杭州再次開啟“人從眾”模式,人一多,路口交通安全就成了大問題。杭州交警湖濱中隊的副中隊長苗軍表示,“行人多,車輛多,交警協警管理難度實在太大。有時候,嗓子都喊啞了,但效果還是并不明顯。”今年國慶期間,湖濱中隊臨時在行人路口設置人工伸縮式道閘——紅燈,關閘,停!綠燈,開閘,走!(10月3日新華網) “紅燈停,綠燈行 ”是最基本的交通規則,婦孺皆知,然而,該規則的落實情況在多地卻不盡如人意,甚至很不理想,隨心所欲、只求自己方便的“中國式過馬路”把“紅燈停,綠燈行”沖撞得七零八落,不僅擾亂了公共交通秩序,降低了交通效率,給他人帶來不便,也增加了每個人的交通事故風險系數。現在,杭州交警為了遏制“中國式過馬路”,在人行路口設置閘門,盡管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卻依然讓人感到尷尬無奈。
城市有很多路口,在一個個路口設置一道道閘門,本就不符合交通監管的常理,且設置閘門會增加財力負擔,操作閘門會增加人力負擔——交警協警靠人力一分鐘左右就開閘關閘一次,如此循環往復,能夠堅持多久呢?顯然,在人行路口設置閘門是個不得已而為之的笨辦法,也只能是個權宜之計。遵守交通規則是每個公民的法律義務,也就是說,每個人行路口都有一道無形的法律閘門,交通信號燈就是這道法律閘門的開關,無論人行路口有沒有交警執勤、有沒有攝像頭,行人(含車輛)都應該敬畏并服從這道法律閘門。如果這道法律閘門失靈,成為擺設,即便有交警在人行路口把守閘門,很多人還是我行我素,公然闖關;如果必須要靠有形的閘門來控制人們的腳步,來維護交通秩序,那么,行人的行為和交警的管理就都處在了一種原始的叢林狀態,在現代法治社會,這種叢林狀態是如此突兀與不堪。
國慶長假期間 ,人們扎堆出行 ,很多城市、道路和景區都開啟了“人從眾”模式,而亂走亂停、亂扔亂吐、亂寫亂畫、亂爬亂踩等各種不文明行為也隨之集中體現出來,讓舍棄休假堅守一線的大量管理者、維護者疲于應付。即便管理者、維護者想了很多辦法,付出了很多汗水,甚至受了很多委屈,上了很多火,但令人遺憾的是,很多不文明行為也沒有被有效控制住。
對此,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反思。出門在外,大家都應該尊重他人 ,尊重自己,尊重規則,做到與人方便,自己方便。講文明、守秩序是相互尊重、相互方便的必要前提,如果每個人都能講文明、守秩序,那么,無論是在城市,還是在景區,人再多,也能井然有序,這樣,管理者、維護者的工作就能事半功倍,就少了很多勞動量和壓力,而大家出行游玩的效率便可以更高,質量也可以更好。
其實,講文明、守秩序,是一個人對于自己意念和行為的克制、管理,是舉手投足的事情,如果想做,下意識地做,堅持做,就不難做到。而每個人的自我克制和管理匯聚到一起,便可以產生強大的文明正能量,逐漸消除痼疾。所以,讓我們從現在開始,從自己做起,在心里設置一道文明的閘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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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