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的
社會醫療保險將被整合為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簡稱職工醫保)和居民社會醫療保險(簡稱
居民醫保)兩種,并將確定參保人員、繳費標準、報銷待遇等多項細則。昨日,市政府法制辦、市人社局發布《青島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意見。意見稿在此前相關規定的基礎上,對醫保種類、參保人群、繳費標準、基金管理、醫保待遇等多方面做出規定。新規將于2015年1月1日起實施,市民有意見可向市政府法制辦和市人社局提出。
參保人員覆蓋全部人群 征求意見稿中規定,我市的醫保分為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兩種,其中居民醫保按照繳費標準和待遇水平劃分不同的檔次。從具體的保險險種上來看,我市的兩項醫保又細分為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大病醫療救助等制度,并與社會醫療救助、職工醫療互助、補充醫療保險等制度相銜接,滿足參保人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需求。
記者從文件中看到,我市的醫保制度覆蓋了全人群,其中職工醫保的參保人為: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其他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在職職工和退休(職)人員。居民醫保的參保人為:具有本市中等以下學校學籍的全日制學生、學前教育機構在冊兒童,以及其他具有本市戶籍未滿18周歲的少年兒童,其中非本市戶籍的學前教育機構在冊兒童參加居民社會醫療保險,需其父母一方正在參加本市社會保險并滿1年以上;駐青高校以及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全日制在校學生;其他具有本市戶籍且不屬于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參保范圍的成年居民。
不難看出,
農村居民也被納入了居民醫保的參保范圍,"沒參加職工醫保的農村居民,此前要參加新農合,但隨著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整合為居民醫保,農村居民將享受到新政策的利好。"市人社局工作人員介紹,這標志著我市城鄉居民將使用同一個醫保政策,享受相對應的醫保待遇。
居民醫保分四檔繳費 征求意見稿中對醫保繳費標準做出詳細規定,其中職工醫保的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月共同繳納,用人單位以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按照9%的比例繳納;在職職工以本人工資為繳費基數,按照2%的比例由所在單位代扣代繳。靈活就業人員按照個人繳費基數的11%繳納。
居民醫保的保險費(含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病醫療保險費)由個人按年度繳納,財政予以補貼,共分為4檔繳費,這與目前執行的完全按照少年、重度殘疾人、老年居民、非從業人員的四類標準不同,并且對人群分類和繳費數額都有了調整。2015年個人繳費標準:少年兒童每人110元;大學生每人80元;成年居民又分兩個繳費檔次,一檔每人350元,二檔每人110元,由成年居民以戶為單位,按年度選擇同一繳費檔次。其中,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成年居民按一檔標準繳費。2015年財政補貼標準:一檔繳費成年居民,每人補貼560元;二檔繳費成年居民、少年兒童和大學生,每人補貼440元。此外,享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參保人、撫恤定補優撫對象、
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給予全額補貼,其中成年居民按照一檔標準補貼;低保邊緣家庭參保人、重度殘疾人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補貼50%。
居民繳費標準逐步統一 據了解,居民醫保籌資標準應當參考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情況和基金收支情況適時調整,逐步統一繳費檔次。在繳費方式上,居民醫保的成年居民和未入學的少年兒童,由區(市)政府統一組織,由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和村(居)民委員會負責代收;大學生和已入學(含學前教育機構)的少年兒童,由其所在學校和學前教育機構負責代收。居民醫保繳費按年度收繳,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為下一年度保險費集中繳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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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見建議可以這樣提 昨天下午,市政府法制辦和市人社局在青島政務網上聯合公布了《青島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意見。有關修改意見和建議請于上網之日起5日內,向青島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法規一處(地址:青島市香港中路17號,郵編:266071,聯系電話和傳真:85911499,電子信箱:fgycwww@126.com)和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青島市福州南路8號社會保險大廈,郵編:266071,聯系電話:85712650,傳真:86010750,電子信箱:sbjcxtcb@126.com)反饋。草案征求意見稿同時在青島市政府法制辦網站和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