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于先生向本報反映稱,他今年五月份在李村的一家電器店買了一臺萬家樂牌電熱水器,5月18日的時候到家里安裝,7月10日開始使用,8月1日就因為漏水壞了,想去退了換個新的,對方卻說已經超過了期限不給退錢,結果從8月1日到現在,于先生家里只能是燒著開水洗澡,讓人十分無奈。
“這個熱水器當時花了兩千多塊錢,用了20天左右就壞了,我讓他們過來修,維修的人卻不能保證以后不會再出現類似的問題,我想退了之后換個新的,但是卻沒有成功。”對于這樣的處理結果于先生感到十分不滿。針對于先生的情況,記者也聯系了
萬家樂熱水器在青島的售后工作人員,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于先生的情況她大概了解,之前去于先生家維修的人是另外一個維修點的人過去的,至于說了什么她也不清楚。但是對于于先生退款的要求,工作人員表示,于先生購買的時間太長了,已經超過了“三包”期限,所以退款已經幾乎不可能了。
記者隨后從工商部門了解相關規定,發現于先生的情況確實超出了三包的時間范圍,只能與商家協商解決。截止到記者截稿時,記者從萬家樂的全國客服了解到,一位負責市場推廣姓李的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會盡快聯系當地售后部門,與消費者進行溝通,積極解決。
記者 潘立超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