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自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后,簡化登記注冊程序等一系列政策的出臺,有效降低了創業門檻,激發了民間投資創業熱情。但有如雨后春筍般新生的大批企業能否經得起市場考驗,企業信用又是否讓人放心?昨日,記者從市工商局獲悉,我市建成"市場主體
信用信息公示平臺",違法企業將被列入"信用
黑名單"。市民可登錄市工商局官網,點擊"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企業信用便可一覽無余。
網上可查企業年報 改革后的注冊資本登記制度規定將企業"年檢"改為"年報",企業應當通過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經營狀況報告,并向社會公示。公示的年度報告包括,公司股東(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企業資產總額、負債總額的登記資產狀況信息;分支機構資產狀況納入隸屬企業資產狀況;對外投資信息;企業開業、存續、停業、清算等經驗狀態信息企業從業人數、通信地址、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
一處違法 處處受限 工商登記改革遵循"寬進嚴管"的原則,"嚴"字主要體現信用管理上,具體來說就是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其中包含在全國工商登記注冊系統,只要在一個地方違法,在其他地方登記注冊的時候也會受到相應限制。在整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不僅是登記注冊,有商業欺詐、不正當競爭和違反商標、廣告、直銷等法律法規行為受到處罰的,在其他地方也會受到限制或不同程度的重點監管;在政府部門和司法部門的協同管理上,只要被一個部門列入"黑名單"或異常名錄,其他部門也會相應采取限制性措施,加強監管;相關的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也會給予關注,其經營活動的開展也會受到相應制約;與之打交道的市場主體和廣大消費者,一個失信企業必將在市場中失去立足之地,最終將被經濟市場淘汰。
工商登記機關還建立了 "經營異常名錄"作為企業信用監管的一種制度。企業如果未按規定期限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經工商部門責令后,仍未按期履行信息公示義務;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企業都將列入 "經營異常名錄"并向社會公示。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可以繼續經營,但該企業連同法定代表人、投資人的信息,將被納入不良信用監管體系。
此外,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情節嚴重的;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及其他嚴重違法行為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黑名單"。此類企業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等工作中將被限制或禁入。(本報記者)
10類企業信息要公開 1、登記備案信息;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的股權 出質登記信息;
3、動產抵押登記信息;
4、經營異常名錄信息;
5、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6、企業登記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案件信息;
7、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行政處罰案件信息;
8、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
9、環境保護、公告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監督檢查中 形成的
企業信用信息;
10、依法應當記入信用信息檔案或者依法應當向社會公示的其他信息。
(前5個是工商通過公示系統公示的企業信用信息 后5個是有關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公示下列企業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