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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金惠 “三鹿毒奶粉”事件已過去6年,當年被免職的 3名石家莊領導已悉數復出。記者統計,在52起普遍關注的官員免職案中,85名官員被免,29人起復,占比達34.12%。如果排除生活作風問題無人起復這個特殊現象,被免官員的起復率高達50%。(8月12日《新京報》) “免職官員該不該復出”一直備受輿論爭議。按理說,任何人犯了錯都該有改過自新的機會,對于免職官員也不該一棍子打死。且根據《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第十條的規定,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的黨政領導干部,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也就是說,只要一年之內不以原職復出或一年以后官復原職,都不在違規之列。公眾之所以不買賬,往往也并非針對當事人,而是官員復出信息不對稱,民眾難以掌握真實情況。
事實上,免職官員的復出大可不必偷偷摸摸,只要符合黨紀國法的要求,公眾心中自然有一桿秤。而現實情況是,截至目前所有免職后起復的官員,都是公眾、媒體曝光后,才浮出水面,很少有官方通報。從根本上講,公眾難以決定官員能否復出、何時復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官員的重新啟用不公開、不透明,就會一次次觸碰公眾的敏感神經,損害政府公信力。另一方面,一旦行政問責制度的漏洞被一部人利用,免職成了違規官員躲避風頭的權宜之計,對保證隊伍高效廉潔來說也是一大隱患。
政府部門應該看到,官員復出背后的民意焦慮,也正是對完善問責制度的期待。哪類免職官員有資格復出,審核、公示等復出的程序如何進行,復出后是否還要有跟蹤考查,這些都需要制定明確的細則。更重要的是,復出程序要體現足夠的公開性與公平性。在系統內部,建立針對官員復出問題的合理考評機制,對于官員的表現、復出后的去向要經過集體表決投票;在系統外部,則要打通輿論監督創設綠色通道,在結果公示時引入公眾的意見。
成批的免職官員靜悄悄地復出,難免讓公眾感覺到被免職的障眼法欺騙了。如果問而不責的做法得不到糾正,免職官員復出依然諱莫如深,各地政府在獲得緩解輿論壓力的短期效果過后,還會遭遇二次輿論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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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